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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的语言特征

发表时间:2006/8/13 13:26:36


  一、实用性
  俄国形式主义者们把人类的语言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虽然在词汇、语法上没有太大区别,表面看起来是一种语言,但它们实际上是功能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实用语言只传达词语的词典意义,人们在使用和接受它的时候,依靠平时养成的习惯,自动地认识它的指向物,而对语言本身并无太多的注意。而文学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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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中的接受过程是以自身为目的,所以它理应延长;艺术是一种体验事物创造之方式,而被创造物在艺术中已无足轻重。什克洛夫斯基:《关于散文理论》,苏联作家出版社1984年版,第15页。
  我们摘引这段话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实用语言。如果说文学语言是表现感觉的语言,那么实用语言是表达认知的语言。必须分清了这两种语言,写作中才不会出现用文学语言写公文的荒唐现象。
  二、规范性
  公文语言,可以说是一种循规蹈矩的语言。在词汇上,公文语言严格遵照其词典意义;在造句上,公文语言严格遵循语法规则;在修辞上,公文语言只适当运用比喻、对偶、排比、设问、反诘等常规修辞格,而对夸张、通感、暗示等可使事物有较大变形的或曲折达意的修辞格一般不用。这样可以保证公文的不同读者在理解上能够趋向一致,不会因个人的创造性发挥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说,规范性是公文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和保障。
  三、模式性
  在公文写作中,沿用一些固定的模式化语句和语词的现象比较常见,有些公文用语甚至在关键之处必须使用。模式化语言对于别的文体来说可能是失败,而对于公文来说却是一种必需。
  公文的体式就是模式化的,每一种体式在写作中都有固定的套路,在套路的实施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些适宜这些套路的语言,沿用它们,方便、简洁、有效。如“特此函复”这一说法,如果换用别的语言来表达, ……(未完,全文共1184字,当前仅显示7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文写作的语言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