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煤矿/矿业/安全/安全讲话/创建活动/规章制度/>>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周一煤矿安全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6/9/16 15:36:08


  关于进一步规范周一安全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周一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确保全矿“****”安全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矿普字〔20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活动的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和矿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决议、各类安全会议精神、传真电文和各类通报等,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政工行政科室包区队人员进行安全宣讲,带领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并进行随机提问。
  4、由职工个人根据现场情况和安全生产、操作情况进行互动发言
  5、由主持人对安全活动进行小结。
  三、安全活动考核规定
  1、党支部书记、区(科)长是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和主持安全活动,每有一次不组织对区队正职每人罚款50元,无正职主持每有一次对区队正职罚款30元。
  2、主持人要在安全活动前进行认真准备、提前备课(备课内容要在安全活动记录本中出现)。重点针对现场存在问题和职工违章操作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不能应付、凑付传达学习与安全生产工作无关的文件,不能泛泛而谈、冗长无序,更不能将班前会的有关要求放到安全活动时间来强调,否则,每次对主持人罚款30元。
  3、当天出勤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活动,职工在安全活动期间要认真听取主持人和包区队人员提出的要求,并做好学习记录,发现迟到、早退或不按要求做学习记录等情况,由区队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20元;参加安全活动职工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发言,对发言不认真的职工,由区队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政工行政科室包区队人员要认真学习_的安全方针,并能熟练掌握所包单位专业的安全知识和具体操作知识,不断提高安全宣讲的质量和效果。凡宣讲内容空洞无物,存在应付、凑付现象,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所包单位安全教育效果一般,长期没有起色的,对其包区队人员罚款50元,并适时做出调整。
  5、建立安全活动效果评价制度,每月由包区队人员对所包区队安全教育效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经所包区队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每月24日前 ……(未完,全文共1448字,当前仅显示9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进一步规范周一煤矿安全活动的通知》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