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教育/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06/10/9 18:38:32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八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学校经济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组织
  第二十九条 学校财务人员设专职会计员、出纳员、收银员、仓管员。
  第三十条 会计员在经理的领导下,有权和必须监控出纳、收银、仓管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既有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约。经理不能兼出纳;会计员不能兼任出纳、收银、仓管,会计只管帐不管钱和物;出纳员管钱不管帐和物;仓管员管物不管钱;
  第三十二条 财务人员必要时应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保持相对的稳定。财务人员的任命、招聘、调动和离职,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三十六条 学员的缴费收入,由收银员(程柳金、梁杏兰)负责代收保管。
  出纳员必须每天把招生组的学费收入点算准确,与收银员交接时互相签字登记。
  第三十七条 收银员和出纳员必须认真点钞、验钞,事后发现短款或收取 伪钞的,由当事人照额赔偿。保险箱内也不允许存放超 1000 元。如若超标并被盗,由直接责任人照额赔偿,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出纳工作必须凭有效凭证,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名方可支款登记。无经理、会计、经手人签字认可的支款,一律无效。每周应把所有的单证交给会计员审查登帐。
  第三十九条 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项分别登记入帐,发现帐帐不符或帐款不合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四十条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传活动、招聘等确实需要借款的,应手写借据,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斩后奏无获准借款的,由出纳员承担后果。所有借款必须从本月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还,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条 借款、报销等支出低于 100 元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如果在 100 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核准,出纳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条 如一次性支付 500 元以上费用时,必须提前通知出纳员。
  第四十三条 发放辞职员工工资时,必须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后勤部签名方可发放。
  第五节 库存控制
  第四十四条 购入学员教材、饮料等,仓管员凭购货单,清点购入的教材及饮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给财务部,方可登记入帐。会计分品种、规格记数量和单价及总金额。仓管员分品种、规格记数量。月末时,将各自的进销存数据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 如发现购货单与实际来货不一致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员核对,更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仓管员必须凭学员收款收据方可发放教材书。
  第四十七条 仓管员应建立库存商品的明细帐,做好库存商品进销存记录。
  第四十八条 每月末仓管应对教材书、饮料分别进行盘点,详细填写盘点表,包括品种、规格。盘点结果必须与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盈亏现象,应查找原因,作出结论,再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九条 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控,如发生丢失,由仓管员负责;
  第五十条 每季度由后勤部、财务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节 费用报销
  第五十一条 办公教材 / 文具的采购本着价格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发放。领用时按人登记。员工离职时如数交还(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从工资中扣回其物品价值。
  第五十二条 水电费的开支须凭有关部门的收据报销,并一定要附上当月起止的用量记录、单价,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条 加强电话通讯管理。私人电话、声讯电话杜绝打,无关重要不该打。
……(未完,全文共2446字,当前仅显示15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