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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执法思想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发表时间:2006/10/28 12:28:00


  公安部长_同志特别强调,公安机关要以“_”_想统揽工作,并作为指导工作的方向,推动工作的动力,检验工作的标准。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端正执法思想,创新执法理念,树立法治意识,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对公安机关提出了一个更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课题。要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
  一、 不良执法思想观念的表现
  在新世纪里,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_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历史使命,广大公安民警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为了国家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不遗余力。但是,仍有极少数民警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存在着偏差,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表现出来,直接影响着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主要表现有:
  1、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总是以另类的眼光看人,轻易地把当事人当作专政对象,进而采取一些粗暴的野蛮的手段,实行所谓“专政”。特别是滥用职权,甚至执法犯法,滥用留置手段,滥用枪支警械,超期羁押,对一些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滥用私刑,实行刑讯体罚,严重地侵犯了当事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2、在实行对治安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执法管理过程中,总是习惯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特别是对生活在底层的弱势_成员毫无感情,态度蛮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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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的以人治为主要特征的封建专制思想未能彻底消除,沉溺于治人者与治于人者的传统关系格局,心理上产生着一种治人者的强烈欲望。
  3、执法就是“执权”的思想观念。一些民警把执行法律的过程中简单地视为行使公权的过程。由于受到传统公私意识里公权对私权享有无可辩驳的支配权,国家权力即行_至上的意识的影响,封建特权和权力至上观念作崇。无视公民权利,忘记了国家权力不得也不应当超越于公民权利之上的立宪精神。
  4、执法是一种“职业”的思想观念。有的人把执法当作是自己的一种职业,是一种谋生手段。把法、权、钱联系在一起,把市场经济意识融入执法意识中去,以是否有利于本单位或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为出发点。在制定措施、出台政策上过分地考虑部门单位经济效益。
  5、执法中的“利已”、“实用”的思想观念。由于受到本位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有些公安执法部门和民警在执法中采取利已的、实用的态度。在执法过程中争权夺利、取利弃责。
  三、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
  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必须端正执法思想,创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品质。
  1、端正执法思想必须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职责与权力等方面内容。_是一切公民权利的出发点,从_衍生的一切公民权利是宪法保障的基本归宿,宪法对公民权利保障的终极目的,不过是体现国家主人即人民的_而已。我们要按照_十六大关于推进依法_,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的要求,实施依法_方略。依法_首先应该是依宪_,依宪行政、依宪执法是依法_的灵魂和精髓所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确立宪法至上的观念,遵守宪法的各项原则和规定,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在行使行_力、执法权力、管理行政事务以及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时,必须依照宪法的条文和精神来办,在执法中体现宪法的精神,树立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执法权力的任意侵犯,防止随意限制、剥夺公民权利的违宪现象的发生。
  2、端正执法思想必须树立保护公民权利的意识。
  《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国j-a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_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公安机关作为依法行使国家赋予权力的的行政机关,不仅肩负保卫国j-a全,巩固_执政地位,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任务,还肩负着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私权”的任务。公安机关行政和执法的过程,实际上是维护国家“公权”与公民的“私权”的过程。宪法确立的主权在民的原则,集中地表达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归属于人民,来源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的政治理念,它强调国家权力的有限操作性和公民权利的有限妨害性,它对公民权利的明确而正当的宣示,即意味着对传统“人治”权力毫不客气的限制。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树立权利至上的意识,辩证地认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即公民权利是目的,国家权力是手段,国家权力存在的全部理由在于对公民权利实施有效保障。宪法调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终极目的,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决不能只强调国家公利而轻视、削弱公民私利,更不能以维护“公权”为理由,滥用权力,对公民权利肆意侵犯,或不尽维护“私权”的职责,对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视若无睹、充耳不闻,逃避、推卸、减轻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端正执法思想必须树立程序公正意识。
  法律程序是执法机关执行职务、实施执法行为的方式、方法、步骤、顺序和时限的总和,是保障执法机关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重要方面。法律程序的实质是限制恣意。它是控制权力的重要机制,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途径,是保证权力行使的合理性的有效措施,是维护国家与社会的稳定的有效条件。现代的宪政立法理念不仅以追求客观或实体公正为目的,更以追求法律程序公正为途径。任何法律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才能真正得以实施,程序的独立、中立、公开和程序中的表达_体现了程序的公正价值。程序规范与实体规范只有在机结合中才组成法律。因此,端正执法思想必须树立程序公正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的要求实行警务公开,建立权利告知和听证制度,向当事人公开办事程序。不论是在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决定、行政监督检查的过程,或者是在刑事执法中的立案、侦查、 ……(未完,全文共4987字,当前仅显示25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端正执法思想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