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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开展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06/11/18 17:38:22
目录/提纲:……
一、取得的成绩:
(一)、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三)、依法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四)、加大了打击的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了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通过狠抓宣传教育,广泛营造氛围,开展制度建设,依法规范管理,加强专项整治等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2005年春节前后我委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团聚的有利时机,在各乡镇(街办)大力宣传了三部委的《规定》,而且还有针对性地对已办理了《一胎生育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夫妇重点的进行了《生育法》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9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婚登记表》并通报计生部门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我委进一步掌握了广大育龄人群的情况,为开展性别比的专项整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依法进行了规范化管理。近半年来,我市把各单位、各部门制定出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各单位、各部门报上来的报表进行了检查、评比;对缺报、漏报、错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工作做得好的、工作质量高的单位进行了表彰。
  (四)、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年初,我市对6月底排查出的2例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案件进行了查处。对涉案的2名公职人员经济上分别处罚了10000元人民币,行政上已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案的7对育龄夫妇进行了经济处罚,对其中5对已领取了《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夫妇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作出了“不再为其安排生育指标”的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低,先进生育文化在短时期内难于接受,少数育龄人群还存在“重男轻女”的旧思想。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制度的建立、实施和打击力度的加大,使少数想利用“b超”生男孩的夫妇无机可乘。然而,他们为了达到生男孩的目的竟在女方怀孕后跑到广东等地的个体诊所进行“鉴定”,这给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困难,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对“进行了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涉案人员的处理没有严励的法律条文,对此类已经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的处理都停留在经济处罚上,行政上的处理一般都保留了公职。这是这类案件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三)、由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关爱女孩的措施不够有力,农村生女户的养老问题还十分突出。这是农村育龄夫妇想生男孩的根本原因。
  三,今后的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宣传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先进的婚姻生育观念,转变广大育龄人群的世界观,使他们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思想,做到自觉的遵守《生育法》和《条例》,实行计划生育。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 的力度,要 ……(未完,全文共1728字,当前仅显示109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2006年开展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