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国土/司法/>>正文

国土方面关于对协助调处*住宅用地纠纷的复函

发表时间:2006/11/18 17:43:24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收到你科《关于协助调处**住宅用地纠纷的函》后,我分局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政府汇报,并于9月28日会同**镇**村委会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调解,但未能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请市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难无资金建设,于是在**村村民**的介绍下,于2000年6月将该地基以**万元转让给**和**,协议受让方为**。至于究竟是谁付的转让款,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
  购得该宅基地后,该房屋于2001年开始建设,同年建成,房屋为4层半结构。具体是谁出资建房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
  三、关于该宅基地土地权利人变更的有关情况
  2006年3月,**向国土部门申请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属人变更为**,并与**亲自带齐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共同前来办理变更手续(土地证号为*******)。当时**的户口已经于2005年8月由四川**迁入了**,身份符合政策要求,国土部门按规定的办事程序办理了该宗土地的变更手续。
  至于**所反映的该宗土地在存在土地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仍然办理了该宗土地转让手续。事实上,当地镇国土部门(我分局)于今年7月27日才第一次收到**邮寄来的关于该宗土地存在纠纷的情况(当时我分局已给予电复),而变更手续是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办理了,国土部门并不知道该宗土地之前存在纠纷问题,完全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的。
  四 ……(未完,全文共951字,当前仅显示6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国土方面关于对协助调处*住宅用地纠纷的复函》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