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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机关应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发表时间:2006/11/26 22:05:50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_人民代表大会和_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由此可以看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就是对法律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实行监督,它是国家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而赋予检察机关的一种特定的权力。又是一项重要的_法制活动,是_法制系统中保障和促进立法、执法、守法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下面就检察机关应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充分行使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强化侦查、审判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包括法纪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方面,这里只谈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
  1、及时、准确发现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正确行使刑事zhen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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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刑事活动能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使国家刑事法律得以统一、正确实施,保护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刑事an件得到正确处理,准确打击犯罪,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2、强化法检机关的相互配合制约,正确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
  首先,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监督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从这一角度讲,人民检察院同人民法院的关系是法律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具体执法活动看,检察机关具有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的事后监督权,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的公诉活动具有实体性的最终决定权,二者之间的关系又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检察机关要克服以监督者自居的思想,树立监督者也要被监督的意识,特别是将公诉活动自觉置于审判机关的制约之中,确保公诉活动的依法正确实施。
  其次,要正确处理实体与程序的关系。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判权主要是对各类案件的实体部分作出判决、裁定,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多数是对司法活动的程序进行监督。因此,应克服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观念,树立违反程序法也是违法的意识。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检察机关不但要对审判机关适用实体法的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要对审判程序进行监督。
  再次,要正确处理审判权与检察权的关系。在我国的司法结构中,实行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两院”平行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从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法制权威的角度去思考、处理、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具体执法活动中,一切以法律作为评判是非的唯一标准,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实践中,提到审判监督,大多数人马上会想到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即量刑轻重的比较。如同样情节的盗窃案件,涉案数额相同,但是量刑却不同,可又不符合抗诉的条件。遇到这类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工作大局考虑,以法律为基准,坚持原则,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法院既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着问题,又能够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促进公正执法。
  二、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的同时,要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权力只有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确保公正,而人民群众只有了解权力运行情况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
  1、检察机关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依靠群众,才能有效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有力地打击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过程中,其信息来源主要是人民群众举报这一途径。据统计,在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经人民群众举报而发案被依法查处的约占立案总数的一半。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用公权谋私利”等腐败行为的有力制约。
  2、积极推行检务公开,主动寻求外部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政,把检察执法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视线之中。如采取举办展览、设立宣传栏和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职权管辖、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和工作制度,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促进检察机关文明办案、依法办案;落实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申诉“百分之百的接待,百分之百的受理,百分之百的答复”的工作要求,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3、进一步强化主 ……(未完,全文共2727字,当前仅显示17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试论检察机关应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