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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狱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的思考

发表时间:2006/12/31 15:02:40
目录/提纲:……
一、“专业化”内涵的界定
二、对监狱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初步设想,
三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监狱民警的专业化工作,完善监狱民警职业化的配套措施
三、监狱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路径取向wjb
一是设置合理的准入门槛
二是建立规范的培训模式
三是努力创设学习型组织
四、加强监狱领导干部的专业化建设
……

  一、“专业化”内涵的界定
  司法部《2003—2005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指出:“专业化是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教育意识、改造意识,具有较高的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成为胜任监狱工作的专业人才。”这段话大体揭示了“专业化”的基本含义。但这一定义显然还不够严谨。其中有些内容与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关联更大。因此,一些论者从不同的侧面对这一定义进行了一些修订、补充,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专业化应是监狱警察队伍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以及较高的专业素质,职业特色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特长明显,能适应教育改造罪犯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据此,监狱民警专业化建设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知识。是指监狱民警具有监狱工作所必须的基本岗位知识。这些知识根据每个民警所在的岗位不同,又可细分为一般性的专业知识,如关于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具体性的专业知识,如管教业务知识、生产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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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监狱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初步设想,
  1、完善职业制度。就概念而言,职业化与专业化两者之间差别不大,如同医生、教师等既是一种职业,也是一种专业一样。几年前,就有专家、学者及从事监狱工作的各级领导探讨过监狱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监狱系统民警队伍职业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但监狱民警职业制度还处于草创阶段,有待完善的内容还很多,还缺少相关的配套制度作保障。现阶段,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完善监狱民警职业制度:一是以《公务员法》、《警察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托,构建监狱民警职业制度的基本框架。这是监狱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法律前提,即招录监狱民警时,必须综合考虑相关的法律要求和规定。这一点目前在招录监狱民警时,已经基本做到。二是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监狱工作的任务、特点等,明确监狱民警职业制度的准入“门槛”。这是监狱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是对监狱民警的知识结构、素质条件、技能水平等提出合乎实际的基本标准。三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监狱民警的专业化工作,完善监狱民警职业化的配套措施。这是监狱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包括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的制度安排及监狱民警的进修、培训、职务晋升等相关规定。
  2、科学设置岗位。专业化的岗位分类制度是监狱警li资源有效配置的前提条件,是监狱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显在标志。设置的岗位要体现监狱工作的性质、特点等,岗位与岗位之间有明晰的界线。目前,监狱民警的岗位划分不尽科学、合理,最主要的就是缺少具体、细致的岗位分类,岗位界线模糊。监狱民警被人戏称为“赤脚医生”、“万金油”式,每个岗位都能干,每个岗位都不精,就是反映了这种现状。关于监狱岗位设置,不少同志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如有的同志认为,“在有条件的监狱,试行监狱警察的初步分类:防暴警察、管教警察、生产指导警察、后勤保障警察”(于爱荣:《推进监狱全面质量建设战略,提升监狱工作管理水平》,载《中国监狱》2003年第4期)。有的同志则认为,可以将监狱的管理岗位分为狱政管理岗位、教育矫正岗位和看守人员岗位三大类(何剑、钱德金:《监狱警li资源配置问题的思考》,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年第6期)。这些观点很有见地。结合当前我国监狱工作的实际,监狱民警岗位设置应分四类为宜:(1)政工类;(2)管教类;(3)生产类;(4)行政后勤类。其中,生产类因各监狱的具体情况而异,其余三类则基本相同。而管教类的岗位则应进一步细化,这也是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与监狱民警队伍一般性建设之间的根本区别。管教类的岗位可以细分为以下8个方面:(1)看守人员类。主要负责监狱的门卫、监房等内看守。应由体格健壮、责任心强的监狱民警担任。(2)狱政管理类。主要从事罪犯的刑罚执行、考核管理及监狱的警戒设施等具体、直接的工作,应由具有现代狱政管理知识的专门人员担任。(3)狱内侦查类。着重是掌握狱情动态,对监狱内部的安全工作作出有效评估,及时侦查各类狱内案件。从事这项工作的民警应该具备现代刑侦知识。(4)思想教育类。主要是对罪犯进行法律、政策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耐心、细致、深入的谈心、交心、攻心工作,促使罪犯更好地弃恶扬善。担任这项工作的民警要擅长做罪犯的思想政治工作。(5)文化教员类。对罪犯、主要是文盲和文化程度低的罪犯进行必要的文化教育,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必须设置这一岗位。从事这项工作的民警应具备教师资质和相应的职称。(6)心理矫治类。主要对罪犯服刑期间进行心理诊断、疏导、矫治,消除其心理障碍或疾病,提高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由心理学等专业,或经过相关资格培训的民警担任这项工作。(7)信息管理类。主要负责罪犯相关信息的采集、分类、归档等工作,应由计算机等专业毕业的民警担当此任。(8)个案研究类。即有一定数量的民警 ……(未完,全文共5844字,当前仅显示20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对监狱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