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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2008/6/22 14:35:11
目录/提纲:……
(一)有较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
(二)有较扎实的工作基础,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专人负责,制度落实
(四)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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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探索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及时准确掌握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典型的培育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为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工作思路和成功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建设要以_民主法治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_,建设_法_家的基本方略,努力实践__的“三个代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形式和载体,努力实践,勇于开拓,不断开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
  (三)及时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体会,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四)按照省普法办和本市、县(市、区)普法办的工作安排,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和总结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成果。
  (五)各基层联系点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并主动与上级普法主管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每半年一次)以书面形式向省、市。县(市、区)普法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日常有关信息材料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 省普法办、基层联系点所在市、县(市、区)普法办的主要任务:
  (一)省、市、县(市、区)三级普法办共同培育、共同管理、共同指导、共同负责基层联系点的工作。
  (二)省普法办将指定人员与各联系点保持经常性联系,且每年不少于一次到实地进行检查指导。平时如发现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省普法办将及时加以总结推广。
  (三)省普法办每年组织一次各联系点相互学习交流活动;并将视情邀请联系点有关人员参加省普法办组织的相关工作内容的会议或参观考察活动。
  (四)市、县(市、区)普法办要指导督促所属联系点认真落实上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做好典型培育、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基层联系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活动。
  (五)市、县(市、区)普法办要加强对所属联系点的工作联系,关心支持基层联系点的工作开展,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向上级普法主管部门反映所属联系 ……(未完,全文共1492字,当前仅显示94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