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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教育讲义

发表时间:2008/7/12 18:45:35
目录/提纲:……
一、为什么要制定劳动合同法
二、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三、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四、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物和证件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六、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

  《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教育讲义
  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是一九九四年七月_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立的。十三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_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_市场经济_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_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6月29日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下面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
  一、为什么要制定劳动合同法。
  1、尊重劳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3)应当与劳动者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4)与劳动者解除和终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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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一条强制性的规定,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劳动法》第14条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从劳动者方面看:
  (1)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缔约过程中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特别是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工作地点、工作报酬等情况;
  (2)审阅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合法。
  2、从用人单位看:
  (1)在缔约过程中了解劳动者年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
  (2)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物和证件。
  另外,签订劳动合同还应当弄清劳动合同的形式及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1、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合同,亦称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中,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有具体明确的约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没有一定期限或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不约定具体明确的终止日期的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长短如何掌握?如何确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之规定:①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②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③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④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这里我还要向大家说明一下:①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②试用期已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中,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 ……(未完,全文共6316字,当前仅显示22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教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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