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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信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发表时间:2008/11/20 18:33:20
目录/提纲:……
三、信访机构的职责和作用
六、解决办法
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二是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坚持做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和信访法律、法规
二是加大信访执法力度,维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
四是实行信访终结制度
四是规范信访部门职责权力,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

  什么是信访
  《信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 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工作是各级国家机关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什么是信访制度
  信访制度是关于信访活动行为规范的总称。 按目前理论界的分法,信访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参与类, 即向各级党、政、人大、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求决类, 主要是要求解决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具体问题;诉讼类, 指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双方的信访。目前几乎所有社会问题、 社会冲突都可以诉诸信访部门, 信访制度承载了整个社会变革转型及_的重任, 由此导致信访案件大量积压,同时不断升级上行, 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_聚集。
  三、信访机构的职责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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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阶层变动中利益冲突加剧、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的产物, 是我国现行的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正式制度不健全的结果。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在去年接受《半月谈》采访时坦陈: 信访活动目前相对活跃,统计1993年群众来信来访总量开始回升 以来,信访数量上升现象已持续11 年。按照国家信访局的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信访量上升14 %,省级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反降2.4%; _和国家机关信访量上升46%,省、地、县直属部门增幅较少, 有的还是负增长。据官方统计,2003年全年信访超过1000万 件。而与庞大的信访总量极不相称的是极低的解决率。 按照国家信访局原局长周占顺的说法,信访问题“80%以上是基层 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虽然信访工作空前受到重视,工作条件、 人员配备都比以往要好,工作效率也很高, 客观上起到党委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作用, 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但是, 由于现行信访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使其对如此众多的信访问题穷于应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公民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比率只有千分之二。 信访制度的收益是非常小。而与之相反,信访制度的成本却非常高。
  目前信访工作的存在的问题
  1、信访渠道不够畅通。 各级党政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为,不调查处理, 或者互相推诿,矛盾上交,各信访机构互不通气,造成问题堆积。
  2、处理信访事项层层转办多。每个机构的工作人员有限, 面对大量的信访案件,无力件件亲自处理, 致使信访部门对群众信访转多办少。 信访机构把案件批转下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有些机关和部门往往拖着不办,甚至藉此惩治信访人, 信访人则没完没了的反复信访。立案率低,解决的问题很少; 信访工作责任制不明确,信访部门责重权轻, 对产生信访事项的机关督促的力度不够,工作效率、效能低。
  3、信访群众的利益要求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有的要求过高,超过政策极限;有的按政策解决了, 又提出新的过分要求;有的坚持无理要求,甚至制造事端, 想用闹来达到无理要求;信访终结机制不完善, 一部分持过高或无理要求的信访人在信访部门结案后仍然继续来信来 访,纠缠不休。
  4、信访工作机构并不具有行政的职能和权力, 也不是单独序列的国家机构,其处理信访事项的权能有限, 不可能去解决本应由负有一定职责的国家机关办理的社会事务。信访 机构没有独立处理问题的权限,处理问题主要靠领导批示和干预, 而领导的批示和干预往往是解决了一个旧的案件, 却引发出新的案件,从而导致多数信访_对国家和政府产生更大的 失望与不满。总之, 庞大的信访机构和众多的信访工作人员非但没有彻底化解不断涌现的 社会矛盾,反而有可能成为中国走向法治化进程中的一股消解力量。
  5、部分信访人重信访,轻法律。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 本可通过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来解决。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 一方面可以衡量原审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 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其诉求,但是有些当事人就是不上诉, 就要上访。或者不等二审判决下来就去上访,给法院施加压力。党、 政及人大信访部门在处理涉及不服法院裁判的诉讼类信访时, 按属地原则, 将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这类诉讼信访的责任归属单位, 但是有些案件终审判决是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 让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这类诉讼信访, 当地法院除了能做一些释法工作, 并向案件终审判决的法院反映当事人的诉求外, 没有任何办法来解决这类诉讼信访。 因此将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这类诉讼信访的责任归属单位, 实属不妥。此外,在一切为了_这个大前 ……(未完,全文共5582字,当前仅显示196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议信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