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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村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08/11/30 18:19:10
目录/提纲:……
一、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对象、标准、方法、程序
(一)范围
(二)对象
(三)标准
(四)方法
(五)程序
二、筹资筹劳的管理
(二)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帐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筹资筹劳的违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大宣传力度
(二)加强组织管理
……

  县村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_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精神,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_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7〕146号)和《_永善县委 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发[2007]43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对象、标准、方法、程序
  (一)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新农村建设、村容、村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能超过15元,投劳人均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且不能作为固定收费项目。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经站按照省、市规定核定,在每年初向农民公布。
  (四)方法。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出,或直接受益村民联名提出。
  (五)程序。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分三个步骤:第一,由村、组或直接受益村民在事前提出筹资筹劳项目方案,并做出预算;第二,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人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村民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并在方案上签字;第三,填写《永善县村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项目审批表》,附筹资筹劳项目、预算及村民会议表决资料,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后实施。
  二、筹资筹劳的管理
  (一)对村民兴办公益事业开展“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村、组应向出资人或者出劳人开具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永善县村内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据》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并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手册》上登记,同时张榜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平调、挪用所筹资金和劳务。
  (二)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帐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并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三)乡镇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经站要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当年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政府给予扶持资金的筹资筹劳项目,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核、审批时,县乡相应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就项目筹资筹劳是否符合村民“一事一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参与对项目筹资筹劳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筹资筹劳的违规责任
  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方案落实筹资筹劳,对违规筹资筹筹劳、以资代劳(随意改变用途、擅自提高标准、变成固定收费项目、或只筹不办、强行向村民筹资或者以资代劳、强制村民出劳)的,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县纠风办将责令其限期改正,违规筹劳的按以资代劳工价标准,付给村民报酬;违规筹资的如数退还,并依照《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筹资筹劳方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会议通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乡镇人 ……(未完,全文共2502字,当前仅显示15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村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