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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疗保险若干政策的意见

发表时间:2009/2/6 17:25:41
目录/提纲:……
一、调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二、扩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三、调整部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
四、降低住院起付线标准
五、提高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封顶线
六、统一医疗保险待遇过渡期
七、保持医疗保险基金合理结余
……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增长机制,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_,根据省市要求,现对城镇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调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每月为67元,其中:固定账户每月50元,月度账户每月17元。全年合计804元。
  退休人员低水平医疗保险个人账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5、无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1200元以上部分可以委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6、退休后长期定居南通市区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南通市区医疗保险信息卡,在南通市区指定的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持卡结算。退休后长期定居县外(不含南通市区)的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可随退休金发给个人。
  三、调整部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88%、90%、9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提高到55%、60%、65%;少年儿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提高到65%、75%、80%;退休人员低水平基本保险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提高到 65%、70%、75%。
  参加退休人员低水平基本保险的人员如有尿毒症透析、白血病、血友病、器官移植抗排异、肿瘤放疗化疗的医疗费用,参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应办法结算。
  四、降低住院起付线标准
  县外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调为700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住院起付线标准调为400元,县内其他医院调为300元。
  五、提高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封顶线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封顶线提高到16万元。
  六、统一医疗保险待遇过渡期。
  单位和个人参加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自参保缴费之日六个月后享受。
  七、保持医疗保险基金合理结余
  若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有结余,则按一定比例分别建立风险储备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基金。风 ……(未完,全文共1338字,当前仅显示8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调整医疗保险若干政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