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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直五部门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09/4/5 9:02:56


  同志们:
  经请示周书记同意,今天下午召开公安、经委、教育、水利、煤炭工业局五部门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协调会。机关有关室主任(负责人)和派驻监察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刚才政务公开办介绍了示范点建设的筹备情况,信息产业办的工程师就技术方面的问题作了讲解,大家对示范点建设提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政务公开办将认真整理,不断完善。下面,我就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一)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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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是不断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最近市政务公开办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市2008年—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实际,通过调研,与市纪委派出(驻)二、三、四、五、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市直机关选择部分政务公开基础好,有一定代表性的部门,采取以网络公开为主的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探索,这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明确目标,抓好示范建设
  (一)坚持标准。示范部门在示范点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发挥示范点的示范效应。示范工作要以_理论和“_”_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_十七大精神,按照_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二)确保质量。示范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不断拓展部门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部门政务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部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注意总结。市政务公开办和纪工委、监察分局要通过对示范点的培育和扶持,拓展和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在认真总结推广示范点在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全市政务公开建设的思路和办法,不断完善全市政务公开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三、强化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示范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反馈。
  (二)要结合实际。示范部门公开内容要全面具体,在搞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要结合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充分运用电子网络技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探索 ……(未完,全文共1848字,当前仅显示11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市直五部门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