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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文明办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09/4/18 15:24:00


  *文明办[2009] 号
  关于印发《**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
  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文明办
  2009年3月日
  **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建立规范的考核评比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3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人的基本条件是: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责任感、事业心,能够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所承担的信息工作,全年报送信息数量多、质量好,采用率高。
  三、目标与任务
  为加大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在省级以上简报上刊发的力度,特对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制定信息刊发目标任务。
  1、各县市区文明办每月向市文明办报送信息2篇以上,全年必须在省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及其他简报上刊发信息3篇。对信息工作排在前5名的县市区文明办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和增加文明单位名额奖励;对排名落后的县市区文明办,给予减少文明单位名额的处罚。
  2、市直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每2个月向市文明办报送反映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信息1篇,纳入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内容,完不成年度信息报送任务的,从其单位年度复查总分数中扣减10分。
  四、考核计分标准
  以在_、省、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上刊发的信息稿件为基础,进行考核计分。其标准为:
  1、被_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计20分,被_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简报》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计15分。
  2、被省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及其他简报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计10分(_、省文明办同时采用的不重复计分)。
  3、被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计2分。
  4、县市区文明办全年上报信息须达24条以上,按24分计算,少1条信息扣1分。
  五、评选表彰的方法和步骤
  1、市文明办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信息发稿情况,并将通报情况直接寄送市、县两级主要领导,以及各县市区文明办主任、市直省级 ……(未完,全文共1499字,当前仅显示9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09文明办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