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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表时间:2009/5/27 10:55:29
目录/提纲:……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探寻发展的对策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发展的氛围
(三)重点服务试点,积极扶持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认识不足
一是政府扶持发展的动力不足,表现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够充分
二是农民自愿发展的动力不足
三是专业技术支持的动力不足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是引导农民合伙举办
二是依托企业兴办
三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
一是部门职能的支持
二是落实资金的支持
三是提供科技的支持
一要抓好试点
二要加强宣传
三要尊重农民意愿
……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合作、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法》于二○○七年七月一日实施。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企业法人登记,不仅是法律赋予的市场主体准入职能的新领域,也是服务于_新农村建设的新机遇。笔者结合**县域实际,就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初探。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探寻发展的对策。**是个农业大县,堪称"鱼米"之乡,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利益,也是政府当前非常关注的一件大事。为此,在今年的四月份,县局专门组成调研小组,专门走访了粮食、蔬菜、水产等有一定代表性的农民专业户,现场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规模化经营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并现场指导他们如何注册商标、如何改进包装装潢、如何发展订单农业等,同时帮他们总结了成功的经验,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发展建议和对策,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法。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0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识不足。没有正确把握专业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造成有的乡镇在引导、发展专业合作社时,包办过多,不能充分发挥农民办社的积极性和自主创新性,而在加强引导、规范管理、提供扶持等方面措施不多,导致农民办社的困惑。
  _、发展的层次不高。目前我县成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以资金入股、承包土地入伙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而如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合作内容,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或受市场风险的影响,还处于空白状态。
  _、发展的动力不足。
  除了受生产力水平较低所影响之外,发展动力不足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扶持发展的动力不足,表现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够充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处初始阶段。虽然目前各级政府对农村工作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政策宣传不够,相关指导部门对扶持政策也掌握不多,在很大程度上牵制了专业社的发展。在工作实际中,农民普遍反映,"资金"问题也是影响专业社发展的一个难题。尤其是在粮食、棉花、油菜籽等农副产品收购旺季及农资的储备,资金问题更为突出。二是农民自愿发展的动力不足。大多数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管理素质低,观望心理较强。受短期利益思想的驱动,期望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带来丰厚的收益,稍有困难就极易挫伤农民办社的热情。三是专业技术支持的动力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是农民,由于种种原因,文化科技程度普遍不高。虽然各地有不少种养大户、贩销大户及经纪能人,但他们仅仅是在多年的经营和销售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一旦专业合作社成立运行,仍缺乏较为系统的科技知识,随着专业社的不断发展,科技短缺和人才紧缺的矛盾将会进一步显现。_、抗风险能力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缺资金实力、缺经营场所、缺组织运作能力、缺经济能人的带动。社员期望值太高;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开展经营活动。单凭政府部门的政策倾斜,一旦没有就会出现巩固发展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销网络仅是与以往固定客户的关系而组建起来的,一旦业务关系处理不好,社员的利益就会受到影响,驾驭市场能力低下等。同时品牌意识不强,导致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辐射力低,难以突破拓展市场的瓶颈。
  二、对策与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正视现阶段农业发展水平、农村经济结构现状、农民市场观念意识和农民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脉搏,坚持以合作社为依托,以拳头产品为经济增长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要在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稳步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作用,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
  _、要提高发展的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快"新农村"的发展,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组织农民走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中介,也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有效载体。因此,必须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合作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关心、支持和积极发展合作组织的良好氛围。
  _、要加大发展的力度。采取多种模式兴办专业合作社。(_)鼓励多主体创办。一是引导农民合伙举办。特别要发挥社会能人的作用,鼓励有一定销售渠道、有一定生产加工技术、一定资金实力和一定拓展能力的能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二是依托企业兴办。特别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三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特别要发挥村级集体组织的"双带"作用和县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和种植传统,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合作组织。(_)多形式发展。根据农民需求和自身实力,既可以有松散型的专业合作组织,更要鼓励和发展经济利益紧密的专业合作社,并逐步把利益松散的协会等改造为利益紧密的专业合作社;既可以发展生产服务型的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更要鼓励和发展产销结合型和产加销一体型的专业合作组织,不仅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还能帮助他们加工和销售产品,提高附加值,并按交 ……(未完,全文共4488字,当前仅显示22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状况的调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