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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

发表时间:2009/6/12 16:15:40


  近年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深入贯彻落实_,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创建《_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开展工作,使**市婚姻登记机关在_率先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再迈上新台阶。今年,**市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授予“_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的光荣称号。2008年共办理婚姻登记
  5671对。其中:结婚登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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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法律规定。认真审核当事人的有关资料,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婚姻登记。坚决做到“四不办”即: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资料不全或不相符的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的不办。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执法,清正廉明,秉公办事的原则。
  三、加强热情服务工作的力度。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难免和服务对象造成矛盾。特别是离婚登记当事人,有的证件不齐要求办理;有的酒后一方不到场要求办理;有的协议书没有写要求办理;有的户口簿未盖公章要求办理等情况。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做到耐心解释,并做到“六点”可减少不少的矛盾。即:“说话柔一点、微笑多一点、办事耐心一点、脾气小一点、解决问题细一点、客观理由少一点”。比如,8月8日当天办理婚姻登记83对,是历史上新人领证最多的一天。由于组织的好,应急预案做的好,没有出现一点问题。又如,今年计划生育生部门为退休人员发放独生子女费,这些老同志都是60年代至70年、80年代代办理结婚证,由于结婚证遗失、损坏,也查不到婚姻档案,要求补办结婚证990多对。特别是草埠湖因查不到档案资料跑了几次,有的配偶已死亡要求办理。但我们根据政策做了大量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客观处理问题,使婚姻登记对象满意补领到结婚证。
  四、加强创建规范化单位的力度。根据民政部关于创建《_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的通知精神,我市对婚姻登记处,按照规范化标准,在原解决人员、编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础上。今年,一次性投资9万元,对一楼原婚姻登记处办公用房130平米及二楼原居民住房80平米进行装修改造,使婚姻登 ……(未完,全文共1418字,当前仅显示9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