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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

发表时间:2011/11/1 20:57:58
目录/提纲:……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坚持在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四)坚持发扬党内民主
(五)坚持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主要职责
(四)研究部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系统党建工作
(五)研究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七)研究决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重要规划及人才管理等重要事项
(九)研究确定全区国税系统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
(十)研究系统维护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党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1、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
3、党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党组会议讨论议题可由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酝酿提出
(三)会议落实
四、工作纪律
(一)坚决维护党组集体领导权威
(二)党组成员要秉公办事,以身作则,坚持原则
(四)党组成员要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
(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或自治区党委规定的时间内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组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
六、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
新国税党字〔2010〕1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规范党组活动,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工作规则》等规定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
(二)坚持在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聚财为国,维护稳定”的责任。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在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
(五)坚持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和艰苦奋斗精神,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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