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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基础规范化验收评分细则

发表时间:2011/11/9 12:12:30

县统计基础规范化验收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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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统计基础规范化验收评分细则(村)
单位:
项目 验收内容 基本分 扣分依据 自评分 考评分
统计组织建设20分 1、村委员会必须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统计工作。指定一名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或由村报账员兼任统计员,负责本村的各种统计报表的收集、上报工作。 10 未明确分管领导扣5分;未落实专(兼)职统计人员扣5分。    
2、村委员会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业务培训。 5 未持证上岗扣3分;未按要求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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