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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11/12/17 12:04:03
目录/提纲:……
一、请介绍一下制定《方案》的背景
二、“十一五”污染减排成功的经验有哪些?
三、“十二五”各地的总量控制目标如何确定?
四、同“十一五”比,“十二五”《方案》有哪些新特点?
五、“十二五”控制新增量方面有许多重大突破,如何理解?
六、为什么说“十二五”减排措施更具体呢?
七、“十二五”将出台许多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政策,哪些政策将得到强化?
八、加强污染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包括哪些方面?
九、_对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有什么要求?
……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_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50条政策措施,并确定了“十二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一、请介绍一下制定《方案》的背景。

  _、_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五年前,《“十一五”规划纲要》第一次把节能减排列为约束性目标。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_、_的决策部署,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_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扭转了“十五”后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污染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我国污染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为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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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像节能指标一样,_分几类地区,各类地区统一一个减排比例;还有的提出按照“十一五”减排比例平推、国家批准项目的指标由国家负责解决等。国家分配各地减排指标方法论的应用上,各省向市县分解时,存在同样的问题。确定各地减排指标的_是逐项污染物测算减排潜力,做到心中有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为此,环境保护部组织了20多位专家,经过两个多月封闭式集中研究讨论,本着“细节决定成败”的原则,进行了以省为单位的科学测算。减排潜力的测算没有考虑各地的平衡问题,单纯地研究技术上可达到的最大减排潜力,逐个列出各地测算出现的问题,统一确定解决各种问题的方法和参数。在减排潜力转化为减排指标时,一一研究各地提出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采纳各地的意见,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十一五”减排进展、经济发展水平和削减能力以及各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区别对待和差异化减排要求,东、中、西部地区减排潜力转化为减排比例系数按高、中、低取值。原则上,要求东部地区高于_平均水平,中部地区与_平均水平相当,西部地区低于_平均水平。

  各地减排潜力测算和减排任务分配基本原则:以地方上报为基础,以国家宏观规划为标尺,以减排潜力测算为依据进行综合平衡确定。分配的步骤:第一,对各省上报数据按照统一方法进行审核,确定四种污染物在理想情况下的减排能力,各省比照_总体减排要求在减排潜力的基础上初次分配减排任务,原则上不超过核定的减排潜力;第二,参考“十一五”减排目标,原则上各省“十二五”减排任务与“十一五”保持平衡,不要大起大落,对“十一五”任务不平衡的一些省份适当调整;第三,考虑东、中、西部差异和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治理要求,对不同区域、省份的减排比例进行适当调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地区、国家重点流域区域及联防联控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控制;第四,结合流域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对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加大减排要求,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如对西南酸雨较重地区采取了较一般西部地区更严格的减排要求;第五,对民族自治地区等省份,考虑到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发展需要,对减排指标适当放宽。

  另外,对四项污染物,国家均预留部分指标,用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十一五”期间,我们在部分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先后将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内蒙古、山西、重庆、陕西、河北等10个省(区、市)列为国家排污交易试点省份。另外,广东、山东、辽宁、黑龙江等10余个省也在省内积极地探索尝试。通过先期试点,该项制度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地区配合总量减排工作出台了系列地方法规政策文件,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征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并进行了多笔排污交易案例,盘活了总量指标,节省了减排成本。按照今年_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在试点省份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在修改完善后下发。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制度,作为减排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分级管理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制度,在_逐步推行。

  四、同“十一五”比,“十二五”《方案》有哪些新特点?

  “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已经明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也是围绕主题主线展开,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_、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十二五”同“十一五”相比,约束性指标由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增加到四项,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从内容、要求和任务量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减排领域也从工业和生活两个领域变成了工业、生活、交通、农村四个领域。虽然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下降8%,但由于经济总量和能源消费总量基数变大,绝对削减量比“十一五”要求的10%还大。完成四种污染物减排比例,实际上要在2010年基数上每种污染物排放量要下降30%左右,任务相当艰巨。为完成这一目标,“十二五”同“十一五”相比,在控制新增量方面有许多重大突破,努力改变“十一五”期间相对被动地应付新增量几乎不加控制的增长局面;在削减现役源排放量方面,减排措施更加具体化,尽力解决“十一五”期间只明确减排任务量而未明确具体减排措施的问题;在经济政策保障方面,保障减排目标实现和措施落实的价格、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进一步拓展;在环境政策保障方面,许多方面有重要突破,如明确要求多项环境法规修改、制定排放标准、实施区域限批要求,推行排污交易等;在环保基础能力方面,对环境监管机构 ……(未完,全文共9146字,当前仅显示249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