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墅街道关于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业务和学历培训及职称考试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工业务素质、专业技能、管理和服务水平,顺应新时期城市社区工作的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09〕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拱墅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拱民〔2011〕21号)与街道实际,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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