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二)初步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了运行管理机构和人员
(一)现场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
(二)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
(三)检查初步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四)讨论并通过初步验收鉴定书
(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各类批复文件、合同文本
(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五)项目监理工作报告
(一)项目已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全部完成
(二)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四)初步验收遗留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六)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
(七)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一)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
(二)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三)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
(四)检查竣工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五)讨论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并签字
一、工程概况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任务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三)建设有关单位
(四)建设过程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三、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四、对运行管理的建议
五、验收结论
……
山东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项目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纳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以及后续相关规划建设的所有县级行政区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第三条 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或者交付使用。
第四条 项目验收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以及项目建设合同等。
第二章 验收规定
第五条 项目验收分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由省级水利部门主持,
财政、国土资源、气象部门及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参加,以市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六条 项目验收时应成立由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和由有关部门提名的防洪减灾、水文、气象、防雷、通讯、计算机网络和财务等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当在验收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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