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法院/政法武装/劳动保障/统战民政/>>正文

浅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

发表时间:2012/11/12 9:46:19
目录/提纲:……
一、赋予犯罪嫌疑人完善的诉讼权利体系,并实现诉讼权利宪法化
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三、扩大检察官的_裁量权
一是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
二是增加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
四、赋予律师程序性辩护权,规定违反程序性规定的制裁措施
……

浅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
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在诉讼权利保障救济途径方面依然规定得不完善。古老的法律格言:“无救济则无权利”、“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清晰表明权利和救济之间的关系。在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方面,国内理论界都强调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外延扩大和权利保障力度的加强,但是如何形成完善的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却没有形成实质性的突破。例如,当前的主流观点认为,在刑事诉讼法层面,审查起诉阶段赋予犯罪嫌疑人无罪推定权、不得强迫自证有罪权、知悉权、非法证据排除权、讯问时律师在场权、强制措施变更权等诉讼权利。而在宪法层面,将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宪法化,以提高诉讼权利保护的法律高度。无数现实发生的案件却证明,无论赋予犯罪嫌疑人多么充分的诉讼权利,如果缺乏诉讼权利被侵犯的救济手段和机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处境依然是悲惨的。如果不使侵犯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违法行为受到制裁,诉讼权利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0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5655字,当前仅显示19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