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二)部门联动、加强指导
(三)依法监察、规范行动
(四)定期通报、强化奖惩
三、总体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日常节能监察
(二)拓展节能专项监察广度和深度
2、公共机构专项监察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我委组织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能源管理和决策系统,大力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二)推动修订完善地方能耗限额(标准)
(三)加强节能专项培训
(四)加快节能执法监察体系建设
(五)强化节能监察定期通报制度
(六)落实节能执法奖惩制度
……
2013年全省节能监察行动计划
2012年,我省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开展了日常节能监察、能耗限额标准以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等专项节能监察,有力推动了全省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为我省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的关键一年,要实现今年单位GDP能耗下降3.5%的年度节能目标,必须加大依法推动节能工作的力度,促进各项节能政策落到实处。为此,我委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工作部署,把节能监察作为推动全省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地市(县)监察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拓展节能监察广度和深度,加大处罚力度,促进节能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全省完成2013年节能目标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财政节能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情况等。
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真实性存在疑义、能耗指标不正常、数据报表涉嫌造假、不愿提供资料配合监察的,列为专项监察对象;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真实性和节能量准确性存在问题的企业,列入财政奖励项目专项监察;对节能服务机构涉嫌提供虚假数据和报告造假的,列入服务机构专项监察等。
计划任务:省节能监察中心以省监管企业为主,全年完成不少于40家工业企业(含能源生产、经营单位)、40家商贸酒店、服务机构等非工业用能单位的现场节能监察。各地市(县)节能监察机构以本地区非省监管企业为主,完成不少于300家工业企业、200家非工用能单位的现场节能监察。
(二)拓展节能专项监察广度和深度
1、能耗限额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专项监察
(1)细化现场监察内容。进一步强调证明材料的重要性,强化能耗数据的溯源性和真实性核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粗放、涉嫌数据造假的,对中间产品、半成品及能源加工转换等工序进行深入核查,加大监察深度。
(2)开展商贸酒店专项监察。争取上半年出台省商贸酒店能耗限额,以此为契机,对列入监管的商贸酒店开展专项监察。对超能耗限额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3)开展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专项监察。对重点用能单位淘汰落后电机、空压机、风机、水泵和配电变压器等机电设备以及落后工艺开展专项监察,促进用能单位深入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会同佛山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佛山市重点用能单位淘汰落后变压器使用情况专项监察。
(4)做好往年责令整改企业的跟踪检查。2012年能耗限额及淘汰落后设备专项监察共对72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这些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对执行差别电价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能耗限额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专项监察,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不少于120家(工业企业80家,商贸酒店40家)。各地市节能监察机构完成不少于380家,部分采取省市联动形式开展。部分用能单位的专项监察可结合日常监察开展。
2、公共机构专项监察
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我委组织开展。监察内容包括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能源消费状况报告报送、节能规划编制、能源统计与计量、车辆管理、节能办公产品采购等。对节能管理基础不好,或能源利用水平较低的单位责令实施强制能源审计。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20家以上,各市完成100家。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和节能服务机构专项监察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察,以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对象,选取10项改(扩)建项目作为监察对象,优先选择已完工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以“两高一资”或对当地能源消费总量影响较为显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重点。
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和节能服务机构监察,以2011-2012年度财政资金奖励的节能技改项目为对象,选取15个节能技改项目作为监察对象(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选取原则尽可能涵盖多个地市及不同的节能服务单位。
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固定资产项目监察10个(涉及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机构约20家)、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监察15个(涉及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机构约30家)。
4、建筑领域节能专项监察
联合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建筑领域节能专项监察。监察内容包括:夏季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景观照明;节能技改情况等。
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5家左右。各市节能监察机构完成20家以上。
5、产品能源效率标识专项监察
结合节能宣传月活动,联合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开展能源效率标识专项监察,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执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监察。监察内容包括生产商和进口商能源效率标识信息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能源效率标识的情况;销售商是否销售应 ……(未完,全文共4125字,当前仅显示208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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