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四辨总结陈词
网购纠纷应有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
网购纠纷管辖地辩论赛反方四辩总结陈词5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
大家好!首先,我方非常赞赏对方辨友在此次辩论赛中所表现出来的精诚团结和精彩演说,更感谢辨友的出色发挥与沉着冷静!正是对方辨友洋洋洒洒的言辞和所谓的有理有据,才让我们的观点更加立得住和经得起考验!
请允许我再重申一下我方的观点:网购纠纷应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刚才我方已经就此观点进行了系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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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然而,对方辨友忽略了一个最根本性的因素:主体问题!这句话的主语是“工商”,工商履行职责是否讲效能,是我们消费者能够决定得了的吗?正如你对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说:你要嫁给我!这不过是你的个人想法罢了,岂不是“与虎谋皮”、一厢情愿吗?
错误之三:对方说“促进发展才是硬道理”,没错,促进发展是硬道理,但从对方的观点中我们发现,对方是给这个问题扣了一个大帽子,发展不能空中楼阁,也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时间,需要努力,这还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还是痴人说梦的狂想!再看一下对方的说法:“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连对平台商监管的基础都没有,促进网络市场的发展你又何从谈起?”这句话说出了对方对工商_的知识空档,_之时,两地的工商部门可联手解决, 公安部门破获案件都要联手,更何况解决侵害利益之事呢?
当然,以上只是我方稍稍思考便找出来的错误,还有许多错误与漏洞我们暂且不提了。归根结底,网购纠纷应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最简单的道理是:消费者相对于网商而言是弱势_,工商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来特殊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无论网购如何发展消费者在网购中的弱势地位都没有发生改变,甚至更加悬殊,并且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屡发生,而_途径与力度也更显艰难。故而我方认为,网购纠纷应从便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
第一,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要求解决网购纠纷应立足维护消费者权益出发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方便、快捷、安心和便于及时沟通联系!
第二,网购纠纷的特殊性决定网购纠纷应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由消费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管辖,可以第一时间对消费者诉求进行筛选、确定诉求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并通过加强对消费者网购技巧的指导,从而减少甚至避免网购纠纷的产生,这是一箭几雕的好事儿啊! ……(未完,全文共1567字,当前仅显示9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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