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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三级“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发表时间:2013/4/21 17:58:10


省市县三级“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宜工商珙办〔2011〕123 号

关于开展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所(队)、股(室):
按照上级要求,决定从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希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月》活动。
一、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各工商所、大队要按照宣传月的工作重点、要求、宣传内容等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这次宣传月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决定成立《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周永东任组长,副局长罗志奇、文 斌任副组长,经检大队、巡查大队、消保股、注册股、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检大队,负责日常工作。
三、要求:1各工商所、大队要将《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分管领导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政管理机关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决心,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各单位将开展宣传活动时间提前报告市局支队韦瑛,届时根据情况市局将安排到场参与,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办公系统报市局支队韦瑛邮箱。联系电话:2167639

附件: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知的通知(川工商函〔2011〕581号)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川工商函〔2011〕581号
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省工商局各处、室、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 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商务部等16部门决定,在2011年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现将《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1〕47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工作重点
(一)“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利用大型广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现场咨询、借助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商标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宣传,并大力宣传工商机关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傍名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红盾百日执法行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成绩和战果,宣传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商标专用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在媒体上公布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宣传月活动”期间,省局将针对热点和问题突出的商品召开经销企业和行业的质量分析座谈会,加强行政指导,落实监管职能。各地要积极开展“真假货商品识别宣传”、“侵权假冒商品集中销毁”等活动,增强消费者防范商业欺诈意识,保护消费者消费安全。要开展好“青年文明号”和“光彩之星”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文明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环境。
(三)组织集中专项执法行动。“宣传月活动”期间集中一个月时间,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四)省消委会在“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市场调查、座谈研讨、消费体验等各种方式,加大消费_的力度。同时,还要对近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食品卫生、餐饮服务、家电家具、航空服务等领域开展诚信监督活动,对其在虚假广告、卫生服务、价格收费、 争议解决、公平交易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揭露、批评,促进其诚信经营。
(五)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安排的各项宣传活动,为新闻单位制作、播出专题节目协助提供诚信建设经验材料和案例或线索。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和组织好相关宣传活动,务求活动实效。
(二 ……(未完,全文共2908字,当前仅显示18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省市县三级“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