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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从业资格证 ①①持有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持《财经法规与会计
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证,即可向户口所属地
财政局会管科办理。
②非会计专业学历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超过两年的,应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县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向磐安县会管科办理调出手续。 ①《调转登记表》三份
②调出单位出具的工作已移交证明。
③会计从业资格。
4 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被盗)补证 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被盗、丢失等情况,向磐安县财政局会管科申请补证。 ①《会计从业资格证补证申请表》一份。
②相关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核准后10日内
会管科公开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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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函授站县级分校设立审批
持有效资料向财政局会管科提交申请,受理并实地查看后符合办学
的审批并公示。 ⑴办学单位申请报告
⑵中华会计函授站县级分校的设立许可证书申请表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⑷办学机构章程⑸主管函授业务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劳动合同⑹函授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⑻负责人身份证及任职证明
⑼办学地址及办学用房产权或使用证明
受理后15天内批准或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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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初审 持有效国家(或省标)合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向县财政局会管科提出评审申请,会管科初审通过后报省厅高评委评审。 ⑴高级会计师资格送审(委托)函1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原件)1份⑵申报人二寸免冠近照1张。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⑷获得中级职称以来的个人业务
总结1份。⑸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⑹学历、会计工作年限证明,⑺高级会计师考试全国成绩合格证复印件2份或省定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⑻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应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
⑼近3个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凡属于从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岗位的申报者,还必须提交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⑽获中级职称以来的有关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会计、财务、财政、税收专业著作、译作、
论文和反映工作能力、业绩的总结、
调研报告、经济可行性研究或复核报告、起 ……(未完,全文共1906字,当前仅显示12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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