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总结
枝江三中
2012年11月22日
我校根据《枝江市“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在全校继续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法、普法、用法活动。学生的普法率达100%,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_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依法治校逐步走上正轨,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协调发展。现将我校活动情况
总结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领导。
我校坚持校长是“阳光法治、法治惠民”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是法制教育的主要领导者和宣传员,
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引领全体师生参与“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普法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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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确保校园安全。我校成立了安全工作办公室,有力推进我校治安、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形成了校长、分管副校长、处室主任、年级主任、
班主任、科任老师、管理人员的层层责任制,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把校园治安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奖惩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使之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宏观常抓、微观抓细的新局面。
3、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制度。为了切实增强教育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对于一些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优等热点工作中,做到“四公开”,即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公布招生通知和有关事项,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在收费方面,坚决执行一费制,校长、教师签订了制止乱收费责任书,并直接与每位教师的年终考核、考评奖励挂钩,同时,我们聘请学生家长为“行风监督员”,对学校收费、资料订阅、师德师风等领域进行监督,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管理层。做到学校收费公开、财务收支公开,有利地推动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4、建立家长、学生来信来访接待备忘制度。学校网站公开,每个处室办公室都公开办公电话,明确负责领导,对学生、家长的来访、投诉都做好记录,严格按程序办理,限期调查核实、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利。学校严格依法治校,民主监督,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合法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依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师生的权利得到落实和保障。
1、维护教师的合法权利。根据师德师风和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要求,学校利用教职工例会进行学习教育,通过学习、讨论,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理想就在岗位上,信念就在行动中”,起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效果;广大教职工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创造出闪光的业绩。工会行使维护教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时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每逢节日配合学校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工作;教职工每遇伤病、丧事时,工会及时关心慰问,将“温暖”送到家门;对特困教师倾注爱心,做好帮扶工作;工会还配合学校为在职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创设良好条件,同时关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建有教职工活动室,利用节假日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2、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我校学生享有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习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有关规定使用我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教职员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在晋级、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学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与处理不当,侵犯学生人身健康、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权的;学校或教师私拆学生信件的;因对学生进行不公正评价而造成严重后果等等)有权通过 ……(未完,全文共2757字,当前仅显示17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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