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二)其他有关规定
3、航空运输企业(新增)
(三)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进项税金不得抵扣)
1、不在《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范围内的服务
2、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二、应税服务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一)发生扣缴义务的情形
2、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即“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情形
(二)扣缴义务人如何确定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目前为500万元(含)
(一)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增值税税率(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二、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提供以下特定应税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
2、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三、零税率
(一)范围
2、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必须有证
一、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1、适用情形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二)简易计税方法
二、计税依据(销售额)
(一)一般规定
(二)其他规定
(三)过渡期特殊规定
三、一般……
国税“营改增”知识讲座稿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的内容分为三块,第一部分:“营改增”相关政策,就是解决两个问题:向谁征税?怎么征税?第二部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第三部分:纳税申报。
在每部分内容我会先讲基本政策,然后讲特殊政策,最后讲不征税的政策。重点讲解特殊政策,和政策变动的部分,对于与以前增值税政策相同的基本上就带过。首先开始,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我们都知道纳税人的基本定义,
第一部分 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一、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1、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要从三个方面把握,征税对象、征象行为、征税权。征税对象就是指是否在应税服务范围内。“1+7”,难背吧,我编了个故事,叫《牛顿的发财之路》,牛顿被树上掉下的苹果砸了头,发现了万有引力。牛顿拿着这个苹果,先到实验室进行研发和技术服务,利用INTEL网收集一下这个苹果的信息(这是信息技术服务),再搞个策划说说吃了这个苹果的好处(这就是文化创意服务),把苹果送到世界各地(物流辅助服务),剩下的帽子和小铲子什么怎么办呢,租给别人赚钱呗(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然后坐在家里给大家提供提供咨询什么的(鉴证咨询服务),再拍个红苹果之恋的电影(广播影视服务),成了超级大亨,这才体现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每个人的记忆方法不同,我这属于文艺女青年记忆法,还有一个归纳记忆法,把“1+7”行业
总结为:书法、新闻、有影视物证。书(交通运输),法(研发技术服务)、新(信息技术服务)、闻(文化创意服务)。
(1)征税对象:应税服务范围“1+7”
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2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在_使用,因此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举例】
居住地在宜春市的中国公民乘坐国际航班,从宜春飞往美国,由于并非完全在_使用,因此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举例】
宜春市某企业接受美国某企业提供的产品设计服务,设计用于本企业新产品。虽然该美国企业是在美国境内进行产品设计服务,但消费地在境内,仍属于“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的情形,因此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2、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人
(1)试点地区及时间安排
服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试点地区 试点开始时间
上海市 2012年1月1日
北京市 2012年9月1日
江苏省、安徽省 2012年10月1日
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 2012年11月1日
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 2012年12月1日
下面来看一下特殊规定,三个行业,一个发包人,二是油气田企业,三是航空公司。看一个例题。
(二)其他有关规定
1、发包情形下如何确定纳税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举例】
2013年8月,赵某与宜春W运输公司签订挂靠协议,以W运输公司名义对外经营,但领取独立营运证件,自备运输工具独立开展运输服务并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按照规定赵某应办理
税务登记,并确定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
【举例】
赵某将车辆挂靠出租车公司,以出租车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出租车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应为出租车公司;如不符合条件,则是赵某个人。
2、油气田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如何征税
试点地区油气田企业提供的部分生产性劳务属应税服务的,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执行《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
如:地质勘探、第九项油(气)集输及第十五项其他中的运输、设计、提供信息、检测、计量、数据处理、租赁生产所需的仪器、材料、设备等服务,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执行《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
3、航空运输企业(新增)。
(1)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
(2)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
(3)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4)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的逾期票证收入。
不征收增值税的记忆可以对应纳税人基本规定的三个点,一不在1+7行业内的,二非营业性活动中的应税服务,三不在境内的,四公益性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
(三)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进项税金不得抵扣)
1、不在《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范围内的服务。
2、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首次提出“非营业活动”概念)
非营业活动,目前主要有4种情形,其实是3种:
(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此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①主体为非企业性单位,即指除企业外的其他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②必须是为了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③所获取收入的性质是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A、由国务院或者
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B、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2)(3)要注意以下两点:
①划分员工和非员工的主要依据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②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服务不征税,应仅限于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职务性服务,员工向用人单位或雇主提供与工作(职务)无关的服务,凡属于应税服务征收范围的应当征收增值税。
③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无论是否发生有偿行为,均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
2、上述不属于“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的3种特殊情形,其实是2种,加1条兜底条款。
(1)_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完全在_消费的应税服务。
(2)_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出租完全在_使用的有形动产。
3、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不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举例】
某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自己的交通工具为本单位运输货物收取运费等,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举例】
某单位向员工提供班车接送上下班,虽然是收费服务,也不征增值税。
二、应税服务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一)发生扣缴义务的情形
符合代扣代缴纳税人的前提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_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如果设立了经营机构,就不存在扣缴义务人问题;
2、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即“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情形。
(二)扣缴义务人如何确定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首选扣缴义务人是其代理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应税服务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如果不履行扣缴义务,则应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头戏来了,省局6月3日下发的江西省国税局2013年5号公告,这虽然是一个过渡性文件,但对我们工作非常有指导性作用,明 确了几个非常重要的问题:1、应税销售如何计算的问题;2、应税销售额计算的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2013年5月31日内连续不超过12个月;3、程序,所需资料,原则上只进行案头审核;4、适用对象是6月20日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6月21号开始的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5、对混业经营情况的规定。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分类管理模式,以应税服务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的不同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1、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目前为500万元(含)。同时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为不含税销售额,如果是含税销售额,应按含税销售额除以“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不含税销售额。
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应税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按“差额征税”方式确定销售额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未完,全文共19706字,当前仅显示35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国税“营改增”知识讲座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