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价值的伦理冲突采访提问
【应用伦理课题采访提问】
死亡题材摄影伦理评价的三维指标分别是:照片的刺激程度,施救的可能性以及公共性。
1. 请问如何来合理评定照片的刺激程度?
2. 击毙凶犯的照片刺激程度很大,到底会给读者带来正面还是负面的影响呢?
王立尧(复旦大学11级传播学):作为新闻记者,使命之一就是传递真相,但这不意味着制造恐慌。如这类凶犯被击毙的照片,可以选择距离稍远,刺激程度略轻的刊发。刊发特别血肉模糊的照片,肯定会对读者带来不良的刺激。
唐安怡:就是说就算是很坏的人被击毙,让他可以不再危害世人安定人心的消息,也不需要搞得很轰轰烈烈,只要传递出正确的消息就行了是吗
王立尧:是的,就算是再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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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就可以做到相对的两全其美。
5. 若对方没有生命危险,但由于无人施救而造成轻伤,那又如何?
6. 在有他人施救,自己选择拍摄的情况下,会不会对被拍者造成心理上的创伤?该如何避免呢?
7. 您认为纽约时报头版刊登的地铁落轨者临死前的绝望照片有没有社会价值?
8. 人的本能就是要避开危险。虽然我们在道德上强烈反对拍照不救人,但若真的事发突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百姓到底应不应该犯险救人呢?
王立尧:凯文.卡特的照片的产生,就是摄影师看到了,却不去救而先想到拍摄的产物。我想,不管是怎么样的新闻,都比不上人的生命。如果有特别紧急的突发事件,第一个选择肯定是救,这是毋庸置疑的。然后才是如何救,是自己犯险,还是智救。
9. 拍摄死亡题材摄影究竟对公众产生了什么影响,对社会发展有何裨益?
10. 刊登遇害者的照片,会对被害者的家属亲人造成二次打击,加重他们的伤痛。该如何避免?
11. 警示社会公众与照片的刺激性产生矛盾,该如何取舍
12. “残酷的不是照片,而是现实本身”,即发表残酷的照片是为了揭露某些更为黑暗的现实。您有什么见解?
14.“等待别人遭遇不幸”之类的拍摄是否应该被严令禁止
15.拍摄有人落水坑是为了“警示他人”的理由并不可取?除了拍照之外有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
邹雪薇:完全可以通过测量水坑,或者采访一下周边民众的看法来说明危险性嘛……该记者脑子塞水坑了。。。
王立尧:作为一个有新闻敏感的记者,其实很多时候看到人处于危险中的情况,一个下意识的反应就是,这会是有新闻价值的照片!而往往这样的照片也的确可以造成相对大的社会影响力,公众会因此受到很大的震动。但是如果时间有限,记者只有选择按快门还是救人的时候,我想救人还是永远的第一位。再大的理由也大不过人的生命。
16. 对承受巨大伤痛的受害者的家人进行拍照采访是否道德
王立尧:在这一点上,应该遵循采访的原则。受访人必须是自愿的,如果受访人有要求,那么拍照和录像都应该打上马赛克。记者其实也要做很多采访外的东西,安抚受害者家属,事先讲明采访大概内容等等。
17. 拍照和救人之间的抉择有时候并不困难,归根结底是看记者有没有把照片的“精彩”置于人命之上。您同意这样的观点吗?
18. 如何看待关于被拍者隐私权的被侵犯问题
19. 拍摄照片的记者其实联系了救护方、确认了对方受伤不严重才拍照,但新闻报道时没有加以说明,引来了舆论的质疑和指责。这是否说明记者这个职业面临着巨大信任危机,老百姓都无法相信他们的道德水准了呢?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20. 围观群众也没有伸出援手,但人们却只 ……(未完,全文共2252字,当前仅显示14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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