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记邮箱交办件办理答复意见的汇报
现将书记邮箱JB080236交办件第二封办理答复意见汇报如下,请书记阅示。
近几年来,我市各地在进行学校办学_改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学校改制过程中,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引起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校,原审批机关必须予以撤销,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2. 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不得搞“一校两制”。凡举办的“校中校”、“校中班”或搞“一校两制”的必须停办(即从2007年起停止招生)。3.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达到办学标准要求,真正做到“四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实行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凡不符合办学标准要求的学校必须立即停办。未达到“四独立”要求的学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全达到“四独立”要求并符合办学标准,并经省教育厅验收确认,否则,责令停办。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改制中小学校工作,协调教育、纠风办等部门,调查摸底、弄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要求,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加强督查、确保措施落实。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市原有49所改制学校中,已明确停办不规范的改制中小学19所(其中兴化市12所、泰兴市3所、姜堰市2所、海陵区1所、市直1所)。经省教育厅检查验收,确认30所改制学校符合“四独立”要求。
清理规范改制中小学校工作涉及教育自身和社会的方方面面,面临的矛盾和困难还比较多,有些矛盾还是深层次的。2007年6月,市政府决定将公有民营的省泰中附中回归公办,学校债务由政府负责化解,教师恢复公办身份。仅此1所学校,政府
财政就拿出1000多万元资金和近100个教师编制。目前如果将上述30所“四独立”学校 ……(未完,全文共1221字,当前仅显示7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关于书记邮箱交办件办理答复意见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