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督办范围
(一)省、市领导交办和关注的案件
(二)上级机关督办的案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涉及的案件
(四)新闻媒体曝光影响重大的案件
(五)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案件
二、工作程序
(一)受理登记
(二)督办签发
(三)督办送达
(四)督办落实
(五)延期申请
(六)督办终止
(七)办理催促
(八)办结反馈
(九)结案验收
(十)督办终结
三、责任追究
(一)未按照督办的要求和时限完成又不说明情况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组织实施
……
重点案件督办检查工作规定
为切实搞好督办检查工作,保证重点案件办理效率,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提高执法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督办范围
市局对各区工作职责内的下列案件实施重点督办:
(一)省、市领导交办和关注的案件;
(二)上级机关督办的案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涉及的案件;
(四)新闻媒体曝光影响重大的案件;
(五)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案件。
二、工作程序
重点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签收督办通知单后,及时呈报本单位领导审阅,指定具体承办单位和办理人员,落实办理责任和时限。
(五)延期申请。因督办案件情况复杂,限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由承办单位填报《重点案件督办延期申请书》,说明案件进展情况和迟滞原因,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市局督办机构审核。市局督办机构经现场认证,确定延期,时限为每次最长不超过15天。
(六)督办终止。个别督办案件,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结办理,经市局领导签字,市局下发《重点案件督办终结办理通知书》,终结督办案件办理。
(七)办理催促。重点督办案件实行无限责任制,市局对未按时限办结的案件,到时下达《重点案件督办催办单》,每15日下达一次,直至案件办结。
(八)办结反馈。督办问题办结后,由承办单位填报《重点案件督办结案表》,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本单位领导签字后,附带该案件卷宗,上报市局督办机构申请结案。
(九)结案验收。根据相关单位上报的督办案件结案情况,市局督办机构指派督察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督办案件执法效果进行现场验收,填写《重点案件督办结案验收记实表》。
(十)督办终结。结案验收合格后,重点督办案件呈报市局领导签字结案,并向相关单位下发《重点案件督办结案通知单》,督办终结。
三、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定的,市局将依据《市行政效能监察规定》及市局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未按照督办的要求和时限完成又不说明情况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经一次催促办理仍拖延不办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主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取消直接负责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经三次催促办理仍拖延不办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市局建议监察部门追 ……(未完,全文共1446字,当前仅显示9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重点案件督办检查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