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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店铺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分离的提案

发表时间:2013/10/19 8:46:06

关于店铺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分离的提案

正 文:
一、中国店铺租赁的现状
在温州乃至全国的大街上,每天都能看到许多店铺在装修,而且有相当部分都集中在同一家店铺的装修上,究其原因是租赁合同到期租金太高而不续租,或者经营不善而对外转让,或者房东看到承租人经营红火而强行收回店铺等等。往往新的承租人在租赁店铺后,根本不会再使用之前的装修,即便是经营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也几乎无一例外都是重新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装修,重新营业。店铺经常装修的后果是装修垃圾无处处理、灰尘满天飞、重复使用装修材料、浪费资源,而且同一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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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重新择址经营,想要恢复已积累的无形资产,也是非常困难的。
二、欧洲店铺租赁的情况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实行的是店铺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相分离的管理制度,房东只享有店铺的有形资产,坐收租金利益,而承租人享有店铺的使用收益及无形资产,比如商誉、品牌、忠诚度等,除承租人自己不想再承租外,店铺就一直由承租进行租赁使用,包括承租人的家庭成员、继承人,也就是说,除非承租人自己放弃继续租赁,否则,房东永远只能收取租金,不能收回店铺自己经营。
此外,店铺租金的涨幅与当地CPI的增长幅度相持平,一般情况下,店铺租金三年调整一次,在CPI的增长幅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不会出现大起大落,更不会出现经常更换承租人,经常装修等繁琐事宜。
二、导致店铺租赁市场畸形的主要问题
1、店铺租赁市场的法律规定不完善,行业规范不健全,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不稳定,投机行为占据主要方面,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稳定,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2、出租人对租金的预期普遍较高,缺少行业引导,一旦出现有租金更高的承租人,出租人往往想到的就是如何解除现在承租人的合同,从而赚取更多的租金。
3、出租人自己没有从事其他事业,当看到承租人生意红火时,就想着为什么不自己做呢,利润远远比租金要高的多,因此也就出现了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
4、在店铺租赁市场,承租人永远都处于弱势地位,在与出租人谈判时,对租金、租期等主要内容没有话语权。当出租人违约时,承租人的救济渠道不畅通,或者为了息事宁人,从而助长了出租人任意解除的情形发生。
5、缺乏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和培训,承租人在经验或资金均不丰富的情况下租赁店铺进行创业。结果在店铺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等问题而造成停业、转让,创业变成失业,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三、改善店铺租赁秩序的思考及建议
1、建议参考欧洲国家好的做法,对于承租人经营时间较长或已形成良好商誉的店铺,不得随意解除租赁关系,以维持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最大程度地发展无形资产的效用,为经济社会服务。
2、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行业规范,形成稳定的租 ……(未完,全文共1799字,当前仅显示11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店铺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分离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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