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开展对照自查,保证年度工作完成
(一)自查交通运输部《要点通知》落实情况
1、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四要加强政策研究,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标准
2、完善执法监督管理
3、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四要提高培训质量,避免重复培训,节约经费开支
4、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
5、推进执法形象“四统一”建设
6、完成好2013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二)自查年度法制工作完成情况
4、自查《年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5、自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工作实施情况
6、自查其他交通法制工作的完成进程
二、加强《考试大纲》学习,迎接执法资格考试
(一)明确考务工作安排
2、综合执法人员考试安排省厅另行通知
3、海事执法人员考试由省海事局按国家海事局要求安排
(二)精心组织,严肃考纪
1、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合理选定考场
3、做好考务上报工作
(三)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三、总结全年工作,迎接年末法制检查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二)执法队伍和基层站所建设情况
(三)执法形象建设情况
(四)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五)组织领导保障情况
(六)年度法制要点及省厅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调整工作思路,积极筹划明年工作安排
……
关于做好年末法制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厅政法字〔2013〕27号,以下简称《要点通知》),落实交通运输“三基三化”建设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年前我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照自查,保证年度工作完成
(一)自查交通运输部《要点通知》落实情况。
1.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要不断增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要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决策的机制;三要完善制度建设,有效提升交通运输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四要加强政策研究,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标准。
2.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一要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厅函政法〔2013〕16号),以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分自查整改、重点督导和检查
总结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对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二要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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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注重节俭、分类实施。
6.完成好2013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一要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厅政法字〔2013〕112号),做好执法人员自评、日常考评、年度考评等工作;二要奖励优秀、追究责任,推进执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三要总结近年来本单位执法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和方法,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要系统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
(二)自查年度法制工作完成情况
1.自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站所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2.自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对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3.自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省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落实情况(目前已上交“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单位:九台、吉林市、磐石、永吉、双辽、辽源、通化、柳河、梅河口、集安、辉南、通化县、白山、江源、洮南、通榆、乾安、扶余、长岭、敦化、珲春、延吉、汪清、龙井、安图、管委会)。
4.自查《年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5.自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工作实施情况。
6.自查其他交通法制工作的完成进程。
各单位在查漏补缺的同时要认真梳理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明确年底的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2013年法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考试大纲》学习,迎接执法资格考试
根据《考试大纲》和《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培训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厅拟于2013年11月30日9时至12时,以县市为单位组织考试,请按下列要求做好迎考工作。
(一)明确考务工作安排。
组织单位 参考人员 考试范围 考试地点 考试方式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普通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含
农村公路) 《考试大纲》模块二法律基础与执法监督管理、
《考试大纲》模块三公路管理行政执法 由组织单位选定 交叉监考闭卷考试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道路运政(含出租车、城市公交)执法人员 《考试大纲》模块二法律基础与执法监督管理、
《考试大纲》模块三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由组织单位指定 交叉监考闭卷考试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执法人员 《考试大纲》模块二法律基础与执法监督管理、
《考试大纲》模块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 由组织单位指定 交叉监考闭卷考试
省高管局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 《考试大纲》模块二法律基础与执法监督管理、
《考试大纲》模块三公路管理行政执法 由组织单位指定 交叉监考闭卷考试
航道局 航道管理执法人员 《考试大纲》模块二法律基础与执法监督管理、
《考试大纲》模块三港口和航道管理行政执法 由组织单位指定 交叉监考闭卷考试
注:1.参考人员范围:
(1)已参加省厅于今年在5月底至7月底在九台市吉林省军教导大队的参训人员;
(2)拟申办新式IC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但未参加培训和执法岗位发生变更的执法人员;
(3)新进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拟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申办人员需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相关申办条件)。
2.综合执法人员考试安排省厅另行通知。
3.海事执法人员考试由省海事局按国家海事局要求安排。
(二)精心组织,严肃考纪。
1.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考试组织单位要抽调工作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同志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 ……(未完,全文共3849字,当前仅显示19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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