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假货币业务自查报告
按照府农商行发《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业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管理,规范
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和冠字号码查询等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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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实物能够管理,有建立《假币实物会计帐》和《假币实物登记簿》,账实相符。不存在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假币的现象,也不存在已经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现象。
3、假币解缴。能够按月将收缴的假币实物上交总部清算中心
4、公示内容。通过自查发现我支行未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在营业场所摆放了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了复核质量要求的点验钞机具。
5、从业人员素质。我支行临柜人员能够识别假币,并做到按规定规范操作假币的收缴。但我支行三名临柜人员均无《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只有一名有《防伪反假培训合格证》。
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情况
我支行柜面均已按要求使用能够记录、存储冠字号码的A类点钞机,记录、存储的冠字号码信息包含以下要素:金融机构及网点名称(金融机构代码)、业务类型(自动柜员机或柜面)、机具编码、记录冠字号码信息的日期和时间、版别、币值、冠字号码文本、冠字号码图像等。
我支行于每个工作日营业结束后,将当日记录存储的冠字号码信息导出,并由专职人员对网点导出的冠字号码信息的完整性进行核查。
冠字号码查询系统未上线前暂时保存在各机构PC中,并指定专人管理。
截止目前, ……(未完,全文共1042字,当前仅显示66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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