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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保障与能力的提高

发表时间:2015/1/17 21:22:39
目录/提纲:……
一是执法目的不明
二是执法礼仪欠缺
三是程序不够规范
四是放弃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
三是规范执法案卷
四是规范执法队伍
五是规范执法监督考核
……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浅谈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保障与能力的提高
政策法规科

依法行政的重点在于强化行政执法。要完成执法任务,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这是顺利完成执法活动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因此,加强行政执法的保障,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是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建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市住建委的行政执法工作已经逐步规范执法化,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还要看到,部分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有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还有欠缺,执法手段缺乏创新;一些重要制度还缺乏相关配套措施;个别执法人员优化服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弃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不能放弃或者拖延,行政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就构成违法,即行政不作为。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执法主体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而经常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或者拖延执法,最后不了了之。对于行政相对人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也经常采取拖延的方式予以应对。而目前最常见的是,经常组织“运动式”执法,即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组织大规模的执法活动,而在此之后又回归到“不执法”状态。
据调查统计,我市住建系统除移交城管局的执法职能外,还担负着工程建设、公用事业、市政设施、房地产、城建档案、城市房屋拆迁及抗震设防及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共计276项,可谓是任务繁重、面广量大。要确保各项行政职能履行到位,那就需要我们在全系统上下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首先,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尽快成立专业执法队伍。如今,从中央到地方,在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工作,而行政执法将成为过程监管的一项重要保障。江苏省城建稽查执法工作和常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暨城建监察工作交流会上,省厅和常州市局领导对城建监察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各辖市(区)尽快成立专业的执法队伍。目前,武进区和新北区相继成立了城建监察大队,城建监察大队将原有分散执法的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整合,实现了查处分离,成为了一支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专业执法队伍,有力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提升依法行政的效能。我市城管、国土、环境、农林、交通等部门都成立了专业的综合执法队伍,而周边区(市)也相继成立了城建监察大队,可见这项工作势在必行。
其次,当前格局下的行政执法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范: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依法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确认有执法资格部门和单位。明确只有法律法规授权或市政府有关简政放权文件授权的执法组织和住建委委托执法的组织,方可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临时机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部门或组织,不得履行相关行政执法职权;依法界定执法职权。疏理执法依据,依法界定内设各执法机构和委托执法组织的执法职权范围,并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公示;严格按规定任用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应参加行政执法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并取得有效的行政执法证后,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临时工、借调人员和无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处罚等主要执法事项的执法工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_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公开公正公平处理案件,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精品”,使违法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坚持“多规范、少处罚,多指导、少指责”的原则,教育广大 ……(未完,全文共3005字,当前仅显示15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谈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保障与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