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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岗位争先锋、服务大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5/3/14 14:34:50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评选范围
三、评选名额
四、评选条件
(一)党员先锋岗评选基本条件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无吃、拿、卡、要等现象
(二)文明示范岗评选基本条件
1、岗位形象好,精神面貌好,业务技能高,廉洁自律意识强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
4、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能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5、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扶贫帮困
5、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扶贫帮困
(四)巾帼示范岗评选基本条件
4、群众反映好
5、获得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的
7、群众反映服务比较差的8、一年请事假超过15天以上的
五、评选程序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二)培育创建
(三)组织评审
(四)总结表彰
六、表彰奖励
七、有关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积极参与评选,提升服务水平
(三)严格评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
全面深入开展“岗位争先锋、服务大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经中心党工委研究决定,在中心全面深入开展“岗位争先锋、服务大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比、学、赶、创”为总要求,重点解决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问题,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增强主人翁意识、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引导和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学习强素质、干事谋发展、创新争一流、服务比贡献、自律树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在本职岗位上争做先锋,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无私奉献、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队伍,促使窗口工作人员事业心和责任心进一步增强,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强化,带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评选范围
党员先锋岗评选范围为:窗口单位中的全体共产党员。
文明示范岗评选范围为:全体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
青年文明号评选范围为:窗口单位中的全体共青团员。
巾帼示范岗评选范围为:窗口单位中的全体妇女同志和以妇女同志为主体的窗口(女性比例占总人数的70%以上,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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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和服务规范;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术,成为岗位能手;
3、服务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措施优质,在服务中能充分表现出一流的水平,具有较好的影响;
4、注重综合素质提高,注意个人修养,仪表着装整齐,举止文明,能体现出时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智慧。
5、紧密围绕中心和窗口开展各项活动,与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6、能够较好完成中心和窗口交给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满意度在99%以上。
(四)巾帼示范岗评选基本条件
巾帼示范岗集体参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成员,必须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拼搏,乐于奉献,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服务质量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管理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学习、活动制度,有督促,有检查、有纪录,工作、生活环境整洁、有序;
4、群众反映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业务指标,主要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本行业处于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巾帼示范岗个人参评基本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在中心建设和服务中做出实绩;
  2、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政策和业务水平较高;
  3、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心系基层,关心群众,求真务实,积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严于律已,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有下列表现的优先评为党员先锋岗、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和巾帼示范岗:
1、在联办事项中积极发挥牵头或其他联系作用的;
2、在中心组织的综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3、在专项工作或综合工作检查中得到充分肯定或表扬的;
4、被市级以上电视新闻和报刊宣传报道的;
5、获得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窗口和工作人员不列为参评对象:
1、承诺件超时办结的未按时提请书面原因的;
2、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的;
3、在上级的检查工作中受到批评的;
4、无理由不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5、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严重不廉洁行为的;
6、因服务态度、质量等原因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为有效投诉的;
7、群众反映服务比较差的;
8、一年请事假超过15天以上的。 
五、评选程序与步骤
  采取推荐、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评选活动总体上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中心通过召开会议、中心网站、大屏幕播放评比方案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动员开展创建评比活动,确保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培育创建。各窗口和全体工作人员围绕争创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计划,部署争创目标,落实争创措施,扎实开展争创活动。
  (三)组织评审。分三步组织实施:第一步,推荐申报。采取群众评议、党员评议、支部综合评议的方式,各支部进行初评后,支部填写申报登记表,上报中心;第二步,组织审定。中心党工委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党员先锋岗、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和巾帼示范岗的名单;第三步,评比公示。根据评审情况,对党员先锋岗、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和巾帼示范岗候选单位与候选人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表彰。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党员先锋岗、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和巾帼示范岗授牌发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六、表彰奖励
1、在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
2、在中心简报、网站上发布名单,并将评选情况通报窗口所在部门。
3、窗口和个人分别给予放置荣誉牌,颁发荣誉证书。
4、评选的结果将作为窗口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岗位 ……(未完,全文共4543字,当前仅显示22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开展“岗位争先锋、服务大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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