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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反腐倡廉专题党课讲稿5万字

发表时间:2015/4/22 18:50:57
目录/提纲:……
一、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努力增强执法为民的意识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
(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治本抓源头工作向纵深推进
(五)监督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一、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求实效、上水平
二、深入推进反腐败三项工作,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得到进一步治理
四、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强化行政监察职能,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履行好税费征收管理的神圣职责
1、   从税务部门的职能要求上看
2、从税务系统近几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看
……
认清反腐败形势 增强执法为民意识
推进地税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同志在市地税局反腐倡廉专题党课上的讲稿5万字

同志们:
今天,我讲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讲一讲当前的反腐败形势;一是讲一讲如何为地税征管提供纪律保障的问题。下面讲第一个问题。
一、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努力增强执法为民的意识
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近几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的相继查处,反腐败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各种说法和议论很多。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于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制定的反腐败决策和部署,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讲一讲为什么要正确认识和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反腐败斗争的性质,决定了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性。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尤其是经济_转换的历史条件下,可能出现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及时地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论断,告诫全党,“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并要求全党“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十四大以后,江泽民同志每年都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作重要讲话,每次讲话都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分析形势,指明反腐败斗争的方向。他指出,如何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问题”。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深入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和判断有时同政治斗争交织在一起,成为政治斗争的一个焦点。如何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于广大干部群众来说,主要是认识问题、方法问题;但在特定条件下,它又与政治斗争紧密联系。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的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具有复杂的、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对腐败状况的看法,是这些国家政治斗争的一个焦点。__对腐败状况夸大其词,把这些国家的干部队伍说得一无是处。他们诬称腐败“是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断言“共产党解决不了自身的腐败问题”;要真正解决腐败问题,只有实行_的政治制度。这种舆论动摇了一些干部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信心,成为导致剧变发生的原因之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___故伎重演,妄图借此动摇干部群众对我们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很明显,如果按照他们的主张去“反腐败”,那么反掉的不是腐败,而是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形势是一种客观存在。正确认识形势,具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制定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领导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一个基本原因是正确地分析了每一时期的形势并据以制定出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第二,有利于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信心。反腐败是复杂的政治斗争,如果人们的认识反差很大,就难以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合力。只有对形势的认识正确了,才能理解我们党为什么作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决策和部署,从而同心协力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近十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在媒体上曝光的案件也比较多。有些同志由此认为“腐败越反越严重”。这种说法的错误在于缺乏科学的分析。假设在一定时期内腐败分子的总数不变,那么查处的越多,隐藏下来的就越少,查处数与“黑数”成反比例的关系。相反,如果工作力度减弱,查处的案件少了,那么隐藏下来的腐败分子肯定就多了。腐败是不是越反越严重,关键要看发案率的趋势和顶风作案的数量。
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论。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又要看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甚至有的领域还在滋生蔓延。从总体上说,反腐败的任务是长期的、艰巨的,有时还会出现曲折和反复。要正确分析和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解决好看形势的基本方法问题。
要有正确的出发点。看形势要客观、公正,首先必须摆正看问题的出发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立场”。我们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看问题。韩国查处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的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法治精神”;我们处决了胡长清、成克杰等腐败分子,有人却说“共产党连_都腐败了”。这种“双重标准”是不对的。在反腐败问题上,国内外__把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描绘得一团漆黑,是因为他们要在政治上搞垮我们的党和政府,立场是和我们对立的。有些同志对腐败问题深恶痛绝,但缺乏科学的分析,只从个人的好恶情感出发,这就容易偏离正确的立场,难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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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于推动我们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党中央多次听取中央纪委的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召开廉政工作会议,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促进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做了大量工作,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全国共纠正超标准配备小汽车11528辆;纠正领导干部违规住房58.05万平方米,追缴资金1.38亿元;纠正8079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清理出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批借给亲友的公款25.06亿元;清理出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14.64亿元。
(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深入开展。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4775人,占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总数的2.9%。对腐败分子,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强化对办案工作特别是案件检查措施的管理,加强案件审理,重视复查复议,严明办案纪律。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为一些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国共核减各类开发区4813个,占开发区总数的70.1%;清理出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175.46亿元,已偿还95.5%;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336亿元,已偿付97%;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和城镇房屋拆迁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教育乱收费4.75亿元,清退3.15亿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等现象有所减少;医院用药总金额的74.6%实行了集中招标采购,可向患者让利约101亿元。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治理乱收费工作,减轻农民负担415.68亿元,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数量大幅度下降。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23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全国减少向基层单位和农村发行报刊15.3亿份,减少订阅费用18亿元。
(四)治本抓源头工作向纵深推进。国务院各部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中央改革试点部门达到140个。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_改革的决定》,新型投资_正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得到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逐步规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大多数省(区、市)加大了对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比例达65%。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化。
(五)监督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对12个省(区、市)和6家中央管理的银行进行了巡视,各省(区、市)党委也建立了巡视机构,开展了巡视工作。通过巡视,及时了解了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发现了一大批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领导干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对36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逐步健全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参加了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10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特大事故的调查,对216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严肃追究了责任。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有的地方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人民群众还不满意。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权力运行监督不力。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三,讲一讲当前腐败现象的特点。
①贪官的_性特征明显。
南方某城市检察机关近年立案侦查贪官“窝案”、“串案”219件,占立案总数的71%。其特点是:在政治上涉案贪官拉帮结派,形成了紧密的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在经济上贪官之间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同盟体。
在反腐败斗争中,人们常常能看到这样一种现象:查处一个腐败分子,带出一个“腐败_”。许多腐败分子不再是独来独往,团伙性违法乱纪的“集体腐败”现象正悄然蔓延。腐败行为的责任主体“集体化”发展趋势表明,遏制“集体腐败”是当前反腐斗争的重要课题之一。
    “集体腐败”的典型表现形式
    与“单兵作战”的单个人腐败行为相对照的是,“集体腐败”的行为主体是“利益均沾”的集合体,其成员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不论成员是多是少,他们都是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中饱私囊。
    “集体腐败”最典型的表现是用公款送礼行贿。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甚至是个人不可告人的利益,在通过会议“集体研究”之后,动用公款以组织的名义向有关领导行贿。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白山市委原书记王纯因腐败锒铛入狱时,自称家庭财产中有18万元是各类“奖金”收入。如什么“年度审计特殊贡献奖”、“计划生育双轨奖”、“矿业秩序全面好转奖”、“工业效益攻坚奖”、某公司“效益奖”等。而这些所谓的“奖金”中,真正符合规定的只有省政府1999年发给他的“2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奖”,数额2000元,其他的“奖金”都是有求于他的下属单位和部门以各种名目送给他的。在王纯腐败案件中,共牵扯了100多名送礼行贿者,其中党政干部近百人,县处级领导干部近70人,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一把手近40人。在行贿时,很多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成员开会共同研究决定,并以单位的名义堂而皇之地送的。
    “集体腐败”的另一个典型表现就是,在一些部门内部,领导班子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再以集体名义侵吞、盗取、截留国家财产。2003年12月,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因集体私分657万元建设资金而锒铛入狱。在私分建设资金的过程中,这5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集体作出决定,注册了7个经济实体,用关联交易、假招标等方式,给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也有少数领导干部想提高自己的待遇而又不敢明目张胆地触犯法律,就打着改善企业职工福利的旗号,打政策擦边球,以“办好事”的名义侵吞、瓜分国有资产。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间,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领导班子多次开会讨论,决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并将支付的商业保险费用及相关个人所得税款中的780万元列入管理费中,造成企业成本增大,利润减少,致使国有资产被私分。除此之外,公司还以“大病医疗费”、“清欠奖”、“供暖奖”等多个名目发放奖金80多次,最多时一个月发12次奖金。就这样,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内,将高达24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私分一空。
    从实施形式上看,“集体腐败”虽然是以“集体”名义进行的,甚至打着为集体谋利益、为推进经济发展的旗号,但目的却是为了损公肥私。有时即使钱没有装到个人的腰包里,但“集体研究”也只不过是少数人实现个人意图的托词和装饰,其职务犯罪的本质没有变。
    “集体腐败”现象的主客观原因
    当前,“集体腐败”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日趋猖獗,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腐败主体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组织监督缺位等客观方面的因素。
    少数领导班子之所以敢以“集体”的名义违法乱纪,一个重要原因是“法不责众”观念在作怪。有些人认为,只要是“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就不会出事,即使是东窗事发,也是决策失误,至多是交点“学费”,要追究责任,也只能是“法不责众”,集体挨板子,不会打到哪个人的头上,个人无关紧要。特别是一些打着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而动用公款行贿的人,更是理直气壮,有恃无恐。事实上,有些地方在对“集体腐败”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上,也认为其出发点是为了当地经济发展,或者是为了单位干部职工的福利,“没有私自将钱装在个人腰包”,因而对其心存同情,甚至为其开脱、说情。
    “集体腐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随着党和政府反腐败斗争力度的不断加大,反腐败措施的不断完善,单个人腐败的难度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安全,于是,集体联动就成了少数不法分子的“理性选择”。在他们看来,“集体腐败”不易被发现,因为集体内部人会互相保护,为监督设置层层障碍,一致对外,共担风险,从而造成法难治众的局面。他们以某个主要领导为核心,或以某个企业为纽带,党委、政府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少数领导干部与一些非法运作的企业经营者结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圈子”。在这个“利益共同体”里,其成员存有一种相互依存心理,认为只要大家相互保护,同舟共济,就上不怕组织调查,下不怕百姓举报。而“圈子”外一些领导干部则力图进入“圈子”,大树底下好乘凉,以寻求保护。这种“圈子”有大有小,层次有高有低,有的局限在一个单位的几个人中,有的涉及一个地方的多个权力部门,一旦“圈子”中有人出事,其他人就纷纷予以保护,或把风险减到最小限度。
    “集体腐败”现象的滋生,还与一些领导机关对干部监督,特别是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不深入、不细致有关。从表面上看,那些发生“集体腐败”的领导班子都很“团结”,作决策时,是异口同声的“一致同意”;上级机关来了解班子建设情况,则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很少能听到不同的_。而现在一些领导机关虽然把下级班子的团结问题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不少措施和办法,但对下级班子团结的真实状况却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所以往往被一些看似很“团结”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殊不知,少数表面上“一团和气”的领导班子,内部却是“乌云密布”、问题成堆,如果不是内部分赃不均,自我暴露问题,很难被外界发现。
②“期权化”腐败新动向
  据2004年3月10日的《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反映,现在有些“聪明”的领导干部为企业办事谋好处,在位时不拿企业的钱,而是在退休或辞职后再到企业“打工”,通过拿高薪来获取老板回报。群众称之为权力腐败的“期权化”。
  腐败“期权化”,虽是搞腐败的新动向,但也可以说是近年被反腐败“逼”出的新“策略”。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加大,使一些腐败分子看到了搞腐败的风险,于是急急寻找搞腐败的新途径。这从某个侧面,也反映了近年来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已有了明显效果。
  对于腐败“期权化”现象不可小视。因为这使反腐败更加复杂化。一是“期权化”回避了反腐败清查。查存款,他没有多余来源;查受贿,当时并没有钱物往来。二是“期权化”具有很强的掩护性。因为“期权化”交易,只有当事人双方心明肚知,办起事来,彼此心照不宣,就是拿到桌面上,让众人“监督”,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整个过程可能都是“照章办事”。三是容易欺骗大家,博得好评。一般来说,党政官员退休或辞职后,主动“下海”在市场中搏击,总会给人留下一个“淡化官念”的好印象,在叫好声中,大家一时就会失去对其背后阴谋的警惕。
 
  腐败“期权化”表明,政务监管还有漏洞,使官员搞腐败有可乘之机。针对腐败“期权化”新情况,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从法律制度上杜绝或减少公权私用的可能;不仅要规范在职的,还要严管离职的,要让公务员明白,既然选择了做公务员,监督就将伴随一生。二是削弱个人职权,增加集体把关。要让各级官员“有权不用,真的过期作废”;有权,只能慎用、微用,集体阻断个人专权。使之过后就是再搞腐败“期权化”,也不是哪个人的事,减少了发生的可能。三是干部“下海”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从事原分管辖区单位、企业的工作规定,违者从严依法查处。四是强化“事后审计”追究制,领导干部退职、离职后感到可疑的,可以随时审计、复审,查出了问题,不论其离开原岗位有多长时间,也不论其走到了多远的地方,都要追究责任。要让搞腐败的人知道,“期权化”并不是可靠安全港,同样随时会受到法律制裁。
腐败“期权化”动向提醒人们,魔高一尺,必须道高一丈。否则,新一轮的腐败又将会给社会带来无穷危害。
③“三长”成了高危人群 
最近,中国的官场腐败现象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趋势。组织部长、秘书长、反贪局长(以下简称“三长”)成为腐败“高危人群”,就是一个典型的新动向。
这个新动向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一方面,随着执政党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公权力不断向“三长”及其所在的单位和部门倾斜,权力的扩张使“三长”有了成为“高危人群”的资本和机会;另一方面,因为腐败会亡党亡国,执政党必然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使得“三长”问题的频频浮出水面,恰恰表明了执政党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向纵深发展,逼近制度和_的深层面,开始了“刮骨疗毒”。
  组织部长卖官到了省一级。今年,有两位省委组织部长“栽了”。一位是江苏省委原组织部长徐国健,一位是黑龙江省委原组织部长韩桂芝。虽然韩桂芝最后的公职是黑龙江省政协主席,但她“涉嫌受贿80万元”是发生在担任省委组织部长的任上,所以也属于“组织部长卖官”之列。徐国健、韩桂芝“落马”后,国内外舆论开始关注“中国组织部长腐败现象”。因为以前涉及买官卖官的大都是党政“一把手”,但现在随着中央对干部选拔问题的重视,特别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部门被赋予了相当的实权,在领导班子的任用选拔上越来越起着主导的作用。按照条例规定,“民主推荐”(俗称“上船”)干部人选,是组织部门负责,接下来的“考察干部”、“任用干部”也是组织部门负责,这种“一条龙”式的程序设计,一方面可能会使考察流于形式,因为既然是自己推荐的人选,自己再去考察,难免会戴有色眼镜;另一方面,这种方式也不利于外部监督,给一些人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
  秘书长落马表明“市场配置资源”受阻
  自2003年9月至2004年底,全国就有13名省市党委、政府的秘书长(副秘书长)落马。以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为例。湖南湘民制药厂重组,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文建立债转股工作联席会议,在王道生的协调下,湘民制药厂以低于固定资产评估值的价格(50多个新药批号等无形资产均未计价,一块市值超过2500万元的土地被折抵800万元)拍卖给一家私人所有的制药公司。
  媒体评论说,秘书长的频频落马,主要是秘书长处于一级党委和政府权力层的核心,处于党政机关权力运行的神经中枢,比别人更加具有得天独厚的信息资源。一级政府的公权范围有多大,秘书长在本级权限中行使权力的范围就有多大。
  研究这些秘书长落马的原因,我们发现许多本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秘书长却出面“综合协调”,权力的寻租是在与市场争夺利润空间。秘书长频繁落马,反映的是“市场配置资源”受阻。秘书长的权力寻租,来源于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权力。政府的资源配置权力越大,秘书长落马的机会就越多。秘书长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对土地资源、国有企业的“指挥协调”,都是秘书长代表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力。
  从这个角度分析,秘书长成为腐败“高危人群”,表明政府的权力正在继续扩张,也显示出对这种重大的权力控制的不力。这反映我们离建立完全的市场经济_还很遥远。
反贪局长轮岗实属无奈
自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罗辑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被撤职以来,“反贪局长成贪官”的案例已屡见不鲜,仅最近就有贵州省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刘国庆、江苏省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韩建林、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贾军英、湖南省邵 ……(未完,全文共52990字,当前仅显示95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地税局反腐倡廉专题党课讲稿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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