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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18/1/11 9:57:58
目录/提纲:……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对行_力的制约和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
兴仁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4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报告2016年兴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代表和各位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面报告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省、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继续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探索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抽查,做好抽查结果应用。
二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行全面清理并按程序报县人大及州法制办备案,并按照州法制办的审查及时进行整改。共报备规范性文件9件。
二是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动案件质量提升,降低案件败诉率。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均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普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兴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共兴仁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兴仁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在当前县政府法律事务繁多、纠纷化解任务繁重的背景下,特别是《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县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快速增加,一名固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县政府采取政府购卖服务方式,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顾问任务,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对固定的5名律师组团为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积累法律顾问聘用经验,逐步建立全县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同时,贯彻落实公职律师制度。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将该暂行办法转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进行学习、贯彻执行,出台《兴仁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明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出台《兴仁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防止执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主要领导在会上多次强调,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处理;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_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_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并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并加强公务员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对审议意见进行落实并及时反馈。同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l监督,建立健全网络yq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l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按照州级部门清理工作的统筹及安排对县级中介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已完成并录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按规定编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未出现违法设置行政审批或变相审批情况。将全县15个乡镇(街道)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集中管理。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行_力的制约。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项目审计情况:完成项目审计41项,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1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1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3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地方税收征缴及经费收支审计,国家金库收纳、退库情况审计 ……(未完,全文共6963字,当前仅显示24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