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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近年来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2018/1/14 17:14:22
目录/提纲:……
一、新形势下加强司法监督的必要性
一是司法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
二是法院法官编制数增加与司法案件数量增加不一致、不协调
三是法院办案资源浪费严重
(二)违反诉讼程序时有发生,选择性办案突出
一是超审限问题突出
二是违法调解时有发生
三是存在违反两审终审等情形
(三)审判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司法不廉现象仍然存在
一是有的法院审判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二是形式公正下隐藏着实体不公
三是个别法官违反职业操守,违法办案
(四)司法协作配合不畅,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一是法院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
二、践行支持与监督并重,推进公正高效司法
一是建议市政府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必须出庭情况及未出庭的法律后果
二是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市委政府目标考核
三、积极落实监督决定,大力提升监督质效
(一)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信访案件处理更加规范有序
(三)建立司法人员履职记录档案
……
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 大力提高监督司法质效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7年11月5日

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和司法_制约,导致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更多感受到诉讼难、执行难、诉讼成本高、案件周期长,大量权益尤其是民事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为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在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司法公正的大背景下,积极调查研究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各种因素和原因,不断探索、规范监督司法方式,较好地处理支持司法工作与监督司法工作的关系,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下面,我就监督法院工作为重点,汇报近年来监督工作情况。

一、新形势下加强司法监督的必要性

2013年2月23日,_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第一次提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法治建设,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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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申请调解,当事人无奈配合法官解决超审限问题。三是存在违反两审终审等情形。一些案件先请示后判决,使程序法两审终审的规定落空,实质上成为一审终审。也有基层法院反映,市中级法院的一些指导意见,存在与法律规定相悖的情况,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判决。
(三)审判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司法不廉现象仍然存在。一是有的法院审判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有的法院年轻法官居多,普遍缺乏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驾驭庭审和处理复杂民事纠纷的能力不足,存在孤立办案、机械司法现象,难以作出令当事人信服的裁判。二是形式公正下隐藏着实体不公。有的法官依赖坐堂问案,仅在庭审中审查书面证据、证言,甚至只注重证据的形式要件,对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审查不够,致使有的裁判出现常识性错误。三是个别法官违反职业操守,违法办案。有的庭审前就接触当事人,形成对案件结果的个人判断并带入庭审中,影响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客观公正。甚至出现个别法官与当事人联手炮制虚假案件,帮助当事人合法转移财产,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尚未完全消除。
(四)司法协作配合不畅,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一是法院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法院调卷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在调研中发现,某检察院监督的案件,长达8个月没能够从原办案机关调取到案卷;法院把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同于当事人申诉处理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部分法院和法官认识不到位,将人大不直接监督个案片面理解为无权对司法案件是否违法进行监督,把监督司法方式的改变等同于对人大法律监督权的否定,甚至把人大监督错误理解为干预司法,产生抵触心理,对人大常委会领导、相关专委会、信访部门批转的案件和办理建议,消极对待,甚至软拖硬抗。有的案件超审限数年、有的案件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明显不符合真实情况或性质认定错误,人大提出意见建议仍置之不理,最后被上级法院改判。
以上问题,不是孤立地存在,有的问题相互交织,司法不公、效率不高的问题不仅仅是司法问题,司法问题正在深刻地影响到经济社会等各个层面,被层层传导,既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在当前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深入落实司法_改革的大背景下,不但不应弱化,反而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高效司法。
二、践行支持与监督并重,推进公正高效司法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对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进行了一些探索。
审议专项议题,全力支持法院深化改革。2017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_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等改革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改革配套的人事任命议题全力支持。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政府雇员、聘用临聘人员、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加强人员保障,尽快实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备达到1:1:1的比例。就审判团队组建、整合行政人员资源、调动审判辅助人员积极性、完善员额法官进出机制、加强地方财政保障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积极促进司法机关相互配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对侦查机关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运用证据,完善公诉机制、规范法庭调查程序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要求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便于法院准确认定事实,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市人大内司委积极组织调研,要求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j-a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梳理原侦查、公诉中不符合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程序并及时予以完善,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刑事an件。   
(三)积极支持法院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败诉率高的问题。2017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的报告。针对报告中提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败诉率高的问题,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建议市政府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 ……(未完,全文共4415字,当前仅显示22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近年来监督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