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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发表时间:2019/11/8 14:14:58
目录/提纲:……
一、机构设置
二、职责任务
三、会议制度
四、附则
一、机构性质和机构设置
二、职责任务
三、会议制度
四、附则
一、机构设置
二、职责任务
三、会议制度
四、学习制度
五、调查研究制度
六、督导检查制度
七、文件审签制度
八、附则
……
**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和成员若干人。
第二条 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依法治理办),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即依法执政专项工作组、依法行政专项工作组、公正司法专项工作组、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组、普法宣传专项工作组、组织保障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负责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协调推动依法治理相关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本专项领域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承担领导小组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

二、职责任务

第四条 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治理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州依法治州、县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决议、总体方案,组织、领导、管理、指导全镇依法治理工作;(2)研究制定依法治理工作相关政策、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部署、专项工作安排;(3)研究决定依法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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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是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的专项工作组,承担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条 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和调整,目前设依法执政专项工作组、依法行政专项工作组、公正司法专项工作组、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组、普法宣传专项工作组、组织保障专项工作组。
第三条 专项工作组组长1人,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1人,由各联系村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相关单位及村(社区)组成。
第四条 专项工作组下设联络员,负责和镇依法治理办联系。

二、职责任务

第五条专项工作组负责本专项领域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协调推动依法治理相关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承担领导小组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 专项工作组向领导小组提交本领域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设想,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细化相关执行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第七条 专项工作组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就本领域依法治理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统筹协调,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三、会议制度

第八条 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
第九条 专项工作组会议由组长主持。会议出席人员为: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根据会议议题邀请镇级机关或村(社区)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四、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依法治理办)是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直接受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第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员兼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
第三条 镇依法治理办实行主任负责制。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调配工作人员,分配工作任务,召集专题会议,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任务。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相关工作。工作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完成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职责任务
第四条 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事项和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加强与县依法治县办的联络对接,向县依法治县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条 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 组织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督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第七条 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依法治理相关政策文件和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部署、专项工作安排,对正在实施的规划、计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报呈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提交领导小组决定后组织实施,并报县依法治县办备案。
第八条 负责依法治理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第九条 对社会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专项调查、专项督办,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第十条 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
第十一条 组织指导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和总结表彰工作,会同县目督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的信息收集、情况综合和工作交流,编发工作简报,筹备工作会议,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四条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依法治理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镇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 办公室重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未完,全文共4130字,当前仅显示20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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