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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小区公共绿地姓“公”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9/11/27 9:09:12

关于保证小区公共绿地姓“公”的建议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多数市民都住上了单元楼。单元楼水电暖齐全方便,方便群众也节约了资源。但是小区业主的素质良莠不齐,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小区住户入住时间一长,慢慢的小区公共绿地就被一点点蚕食,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块膏药一样的菜地、破破烂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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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业主个人或物业公司,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业主们虽然想_,但一是不知道该如何做,二是觉得_太麻烦。于是在物业不作为、综合管理力度又弱的情况下广大业主只好选择了“保持_”。
因此,建议: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结合普法宣传活动,在小区内以宣传栏、明白纸等各种形式,将有关法规内容宣传到每位业主,做到应知尽知,杜绝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况存在。依据物权法规定,如果要改变原有绿地功能,必须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有必要将业主委员会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和阵地。
二、明确执法主体责任。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业主对于物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往往不以为然。对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的管理规约做出的停止侵权要求,也往往不予理会。对于此类事件,还是需要监察部门出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同时应加强业主委员会责任教育,对侵犯了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走法律途径解决,应依法要求国家行政机关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督促物业依规管理。小区内是否有人圈占公共绿地,和该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绿地养护程度有很大关联。物业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要切实负 ……(未完,全文共1025字,当前仅显示6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保证小区公共绿地姓“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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