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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品牌童装特许加盟合同

发表时间:2026/7/21 13:33:50

某品牌童装特许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 为有效拓展某品牌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某品牌特许加盟计划,搭建规范化连锁经营体系。
2. 鉴于乙方主动提出加盟申请,甲方依据前述特许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 乙方自愿加入某品牌专卖店/专柜经营体系,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特许经营权,同意成为某品牌连锁加盟成员,自觉遵守连锁经营规则。
4.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双方均应严格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 甲方保证按照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足额、按时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采购用于展示及零售的某品牌产品,不得从第三方渠道采购同类产品冒充甲方品牌销售。
2.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某品牌特许加盟计划,助力品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遵循甲方制定的服务质量标准为顾客提供统一规范服务。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 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搬迁。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如需在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约定的店址外,新增某品牌加盟店或专柜,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双方就新增店面另行签订专项某品牌连锁加盟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首期进货预付款10000元,与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合计15000元一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首批进货货款优先从首期进货预付款中抵扣。
2. 首期进货金额超出10000元预付款的部分,及后续每次进货,乙方均需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足额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 甲方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促销活动商品的折扣政策由甲方另行制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4. 甲方每次发货均随货附带发货清单,清单装入商品包装箱内。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24小时内凭发货清单核对验收,若发现商品多发、少发、错发等差异,须在收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附相关凭证;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如数收到清单所列商品,无任何异议。
5. 甲乙双方分别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账,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账目核对,核对一致后双方签字确认。
6. 甲方可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发货,乙方自主选择发货方式,相关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 退换货仅针对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收付结算,即乙方将符合条件的商品退回甲方后,以退回商品的进货价款按约定比例折抵货款,用于换购新货。
2.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以收货签收时间或货运公司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交书面退货申请及质量问题凭证(照片、视频等),并在申请获批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回甲方。经甲方检验确认属质量问题的,予以全额进货价折抵换货;若系乙方或第三方人为造成的商品残次、损坏,甲方不予退换,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因销售不畅导致商品积压的,须在到货后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准)提交换货申请,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甲方收到退回商品并确认不影响二次销售后,按退回商品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按退回商品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其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总金额。
4. 甲方在官方网站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通过该平台自主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调剂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5. 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官方网站销售的,甲方按代卖商品实际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剩余款项抵扣乙方货款或按约定时间结算。
第十条 返利政策
加盟店年度累计进货额(不含首批进货额)达到以下标准的,可享受对应比例年终返利奖励,返利以货品形式兑现:
1. 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的,享受2%年终返利;
2.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的,享受4%年终返利。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保障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及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店面设施、经营状况,核查乙方合同履行情况、店面整体形象及服务质量,乙方应予以配合。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侵权、违规经营、跨区域供货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特许经营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货品供应,同时在店面设计、货品定位、进货指导、新款推广、促销活动策划及客户资源对接等方面,为乙方提供专业有效的建议及实际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某品牌”“某品牌·宝秀”品牌标识及店面门头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货品陈设,确保与品牌整体形象一致,装修方案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 乙方店面须专营甲方供货的某品牌商品,如需补充销售其他品类商品,须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商品明细,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销售,严禁擅自销售非甲方授权商品。
3. 乙方拟对外发布涉及“某品牌”的产品宣传、商标使用、商号推广等广告内容的,须事先将方案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使用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严禁擅自制作、发布违规宣传内容。
4. 乙方享有甲方新品优先供货、促销活动优先参与的权利,在符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向甲方申请经营指导及支持。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 “某品牌”“某品牌·宝秀”及相关标识、徽记均属甲方独家所 ……(未完,全文共5448字,当前仅显示25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某品牌童装特许加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