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_裁量权的定义和性质
二、法官民事_裁量权的分类
三、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_裁量权的确认
(一)我国现行的民法法律渊源对法官_裁量权行使的影响
(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_裁量权的立法态度
四、法官民事_裁量权的实际运行状况
(一)我国法官在行使_裁量权时的“不_”
(二)我国法官行使_裁量权的“超_”
(三)审判实践中法官滥用_裁量权的情形
五、法官民事_裁量权行使的原则
六、对法官民事_裁量权进行的若干设想
(一)立法方面
(二)建立_裁量权内部运行的合理机制
(三)建设一支专业型法官队伍
(四)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
……
摘要: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逐步得到了改善。但紧跟而来的问题是法官滥用_裁量权的现象也层出不穷,直接威胁到了司法的公信力。本文通过对_裁量权内涵的论述,提出_裁量权是法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或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情势所需,就有关事项进行权衡、裁量并公正合理地作出决定的权力,其在性质上是一种公权力。法官应保证其被行使的目的是为了裁判的公正,行使必须遵循合法、合理、经济、公开的原则,且应该规范其行使的方式和程序,并加强外部监督,使之得到正确合理的使用,这样的审判才是真善美的化身。
关键词:民事审判_裁量权_心证法律的普遍性、确定性
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公开说理原则
引言
*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官滥用_裁量权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存在否认或者是回避法官的_裁量权的现象。笔者认为,在法律实践活动中,法官享有和行使_裁量权是必须的,否认或回避这一事实,会大大削弱对审判活动科学性的认识。法官行使_裁量权是法官行使司法权力的一种常态,法律适用中同时并存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可测性与不可测性等特点,决定着适用法律也必然与法官行使_裁量权并存。司法改革,如何对待法官的_裁量权,特别是在民事审判中如何规制,是一个不容回避且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
一、_裁量权的定义和性质
*_裁量权是指酌情作出决定的权力,并且这种决定在特定情况下应该是正义、公正、公平和合理的。
*首先从性质上划分,_裁量权是一种权力,我们知道以权力主体为标准,可以将权力分为公权力和私权力。“私权力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力也即权利。公权力则是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公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力。”私权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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