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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为民、利民——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民政工作

发表时间:2006/3/19 9:02:24


  爱民、为民、利民
  ——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浏阳民政
  朱德同志曾说过,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是社区建设、救灾救济、城镇低保、优抚安置还是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其中不少工作还直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灾民等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_服务。就一个部门的工作看,还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象民政工作有着这样广泛的社会覆盖面,也没有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象民政工作面对如此多的困难群众。可以说,民政部门是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_思想上的知情人、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排忧解难的办事人、党的温暖的传递人。
  作为“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政府职能部门,民政部门正为构建和谐浏阳作出自己的努力,民政全体干部职工用行动阐述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真意,诠释了“亲民、爱民、为民”的深刻内涵。
  
  深怀爱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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