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的规律和立美创造
德育作品美(即学生完美的道德人格)的创造是美的德育活动应该追求的终极目标。但这一目标的完成却必须由教学双方的立美创造活动去完成,而这一立美创造活动也就是对按照美的规律塑造德育对象的德育活动形式美的追求。
何为“美的规律”?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p50?51)。在我国,美学界基本上肯定了马克思这段精彩论述对于美的规律的深刻揭示。
陈望衡先生说过,“物种的尺度”是属于物的,而“‘内在固有的尺度’这一句主语应该是人”,因为“‘内在固有的尺度’应理解为人的尺度”;“‘物种的尺度’讲的是客观的特征,‘内在固有的尺度’讲的是主体的特征,两者的结合,才构成‘美的规律’”(分别见《美学》,第3期,p108、p34?35、p36、p39、p39、p46、p46)。蒋孔阳则认为马克思所说“美的规律”至少包含四层意思:“一、美的规律是人类劳动的一个基本特点”;“二、美的规律应当符合不同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三、美的规律与人类劳动实践的目的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四、美的规律是具体的,不是抽象。只有在‘塑造物体’或‘造形’中才能谈得到美的规律。因此把美的规律运用到抽象思维中去,或者运用到精神与概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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