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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八耻”: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发表时间:2006/5/12 18:37:14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价值理想,也是一个不断实现的动态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本质上说也是一个道德社会。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道德观的精辟阐述,是新时期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南,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点之上
  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同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必须有共同的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在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时,既要重视思想道德的调解作用,又要重视法律规范的强制作用。
  1.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必须在全社会达成一个广泛认同的健康向上的价值理念,从而调动各界人士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下,精诚合作,戮力同心。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构成和谐;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无法实现和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是构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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