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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仁”与苏格拉底的“知”

发表时间:2006/6/2 13:31:36


  纵观中西哲学史,会很容易发现:中国哲学以人为本位,_哲学以自然为本位。中国哲学融天道观、认识论、伦理学于一炉,将道德的最高准则作为天地人的法绳,并把人的自身规范奉为目的。梁启超曾指出:“中国学术以研究人类现世生活之理法为中心”(《先秦政治思想史》),这一断言不仅适用于先秦哲学,也适用于秦汉以后的各期哲学。汉儒董仲舒提倡“天人感应”,信奉“阴阳五行”,表面上是致力于宇宙论的建立,骨子里还是想为儒家的道德范畴与社会范畴寻觅根据,其“以天为法”是手段,立“王道之三纲”、“仁谊礼智信”之五常才是目的。魏晋玄学标榜老庄之“自然”,但眼睛却盯在儒家的“人事”上,其主题不在“自然”之如何,而在“理想的圣人之人格究竟应该怎样?”(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佛教在隋唐影响甚大,其根本义谛是“令心自作主宰”,核心还是人。到了宋明理学,综合了儒佛道三家学说,旨在探寻道德本体的根据和归宿;王阳明揭橥“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似乎达到了人本位说的极点。
  相反,_哲学立足于对自然的探索。亚里士多德说,“古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因惊异而产生对外部世界的“知”的欲求。大体上可以这样说,到十八世纪为止,_哲学的主流都注目于外部世界。这一点,古希腊罗马哲学和近代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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