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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知识竞赛复习题

发表时间:2006/6/24 15:25:28
目录/提纲:……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_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5.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_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
  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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