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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赔看寿险营销

发表时间:2006/7/30 10:30:14


  从理赔看寿险营销
  山东分公司核保核赔部岳书锋
  国际寿险行销研究协会(即limra)在寿险行销行为准则中写到:“保险是一个服务、销售、再服务的行业。”我们知道,寿险营销是一种文化,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它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寿险市场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同时保险的保障功能最终体现在理赔上,是检验保险是否诚信的试金石,也是检验寿险营销是否成功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2003年吴定富主席在“世界经济发展与企业信用论坛”上演讲时说:“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这也说明了理赔与寿险营销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关国亮董事长说过:保险业最重要的两个字,一个是“信”字,一个是“责”字。从寿险营销到理赔都离不开这两个字,从理赔的工作来看寿险营销,可以在新的角度发掘寿险营销的本质和作用,提高寿险营销的意境,把营销服务与理赔服务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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